简介:【摘要】新宪政论将宪政制度的设计从传统的政治领域,引向了经济和社会领域,让原本属于“形而上”的宪政理论溶入了公民的现实生活,从而拓展了宪政的空间,开辟了宪政的视野,为宪政理论注入了新的活力。其不仅仅关注“有限政府”,也关注“有为政府”以及公民美德,从而不仅通过限制政府权力来保障人权,也通过良好地运行政府和公民的参与来保障人权。
简介:19世纪蒙固王和朱拉隆功王的改革使泰国产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并使西方民主思想得到传播,这些都对泰国封建君主体制造成巨大冲击,为泰国宪政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物质上和思想上的基础.英法殖民主义势力的入侵也从外部影响了泰国宪政制度建立发展的内容和进程,从而使泰国宪政制度具有自身的特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不够发达导致资产阶级力量不够强大,致使泰国资产阶级革命不够彻底,现行的二元君主立宪制就是妥协的产物,国王在泰国国家生活中享有很大权力;全民信佛的历史传统也使其宪政制度带有宗教色彩,国王既是国家最高元首也是佛教最高领袖,使其对国家生活的影响力更大;长期殖民统治客观上把西方国家的一些宪政体制移植到泰国.总之,研究泰国宪政制度对完善我国宪政制度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