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刑法修正案(九)》对我国刑法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订,其所呈现的刑法立法的发展方向,主要体现在犯罪范围的扩张和刑罚结构的调整这两个方面。《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20个罪名,并对若干旧罪进行了内容扩充。犯罪范围的扩张方面反映了我国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消长。随着法治的发展,行政权受到限制,而司法权有所扩大。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刑法中的犯罪范围随之扩张。与此同时,为减少死刑创造条件,我国的生刑也逐渐加重。例如《刑法修正案(九)》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贪污罪、受贿罪设置了终身监禁。通过刑罚结构的调整,使我国刑罚分布更为合理。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盐碘含量调整后济南市孕早期孕妇甲状腺激素医学参考值范围,为临床孕早期孕妇甲状腺疾病的诊治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前瞻性研究方法,选择2018年1-12月在山东省妇幼保健院产检并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测的孕早期(0~13周)孕妇560例作为调查对象;同时,选择同一时间段在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健康查体中心体检的健康非妊娠妇女100例作为对照人群。采集孕早期孕妇尿样,采用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检测尿碘含量。采集孕早期孕妇和对照人群静脉血,采用电化学发光法检测血清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促甲状腺激素(TSH)水平,建立FT3、FT4和TSH的医学参考值范围。结果孕早期孕妇尿碘中位数为162.21 μg/L,处于碘适宜水平。盐碘含量调整后孕早期孕妇FT3、FT4、TSH医学参考值范围分别为3.86~6.15 pmol/L、12.56~22.16 pmol/L、0.01~3.48 mU/L;对照人群FT3、FT4、TSH医学参考值范围分别为3.55~6.05 pmol/L、9.93~20.58 pmol/L、0.54~5.92 mU/L。结论盐碘含量调整后济南市孕早期孕妇碘营养处于适宜水平。孕早期孕妇FT3、FT4、TSH医学参考值范围不同于健康非妊娠妇女,因此建立孕早期孕妇甲状腺激素医学参考值范围具有临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