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两种自由概念》中,伯林对消极自由的辩护是从两方面做出的:他既主张自由本身就是消极自由,又主张作为政治价值的自由只能是消极的。这两个主张虽然在形式上相似,但却缺乏逻辑上的必然联系。消极自由的继承者们同时接受了这两种观点,并进而认为消极的政治自由发源于消极的自由本身,由此得出了自由没有内在价值的结论。罗纳德·德沃金对自由问题的处理典型地体现了对伯林自由观念的这种解读,本文通过对德沃金论证的考察,指出政治领域中各项基本自由权利必须以追求理想人生的积极自由为前提才能得到理解,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并不截然对立,反而相互补充、共为一体。两种自由之间的这种内在联系为我们重新理解伯林的自由观念提供了新的线索,而对伯林文本的进一步考察和澄清则佐证了我们重构伯林自由观念的合法性。
简介:先秦儒家思想中的“权”,其理论旨趣在于探讨主体在伦理、政治活动中的自由及其实现方式。就“权”的内涵而言,乃是主体对社会规范的变通甚至违背,其依据在于道,道的开放性使“权”成为可能。就“权”的目标而言。先秦儒家主张“时中”;就“权”的方式而言,先秦儒家主张“时行”。“权”作为价值创造活动中的自由,是通过人格境界提升的途径来实现的。对先秦儒家思想中的“权”进行辨析厘定,有助于我们把握儒家思想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重要环节,也有助于我们从儒家传统伦理思想中汲取智慧。为我们构建现代伦理学、政治哲学思想体系积聚传统文化资源。值得注意的是,先秦儒家把行权当否的标准内在化。又有可能导致规范意识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