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卖处”三字来源于毛泽东在1928年初颁布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中的“买卖公平”。1928年5月,红四军在茨坪设立了我军第一个红色贸易部门新(永新)遂(遂川)边陲特别区工农兵政府公卖处(又称“茨坪公卖处“)。此后,附近的一些乡在群众的要求下,先后设立了大井、小井、下庄、白银湖四个乡工农兵政府公卖处。“茨坪公卖处的负责人是王佐派来的宁冈楠木坪一个姓王的.小井公卖处的负责人叫申丁贯,大井乡公卖处是由柳辛林、王培荣负责,下庄乡公卖处是陈以梓负责,白银湖乡公卖处是陈开子负责。”1929年1月,红四军主力进军赣南、闽西,开辟新的革命根据地后,公卖处这种商业形式不复存在,改为开办公营商业和商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