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德、日、韩等国家的共犯论体系是以正犯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共犯是以正犯为其前提的概念.刑法以分工分类法对共犯人进行分类,正犯不仅是其中的核心概念,也是共同犯罪定罪、量刑的中心.因此,在共犯论中,最基本的问题便是怎样区分正犯与共犯.在我国的刑法理论中,并没有正犯概念,我国刑法将参与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分为组织犯、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有关正犯与共犯的区分问题,在我国的刑法理论界,有规范性实行行为说和实质客观说之争,虽然重要作用说具有相对合理性,但是,在共犯论体系不同的语境之下,探讨两者的区分,可谓无奈之举.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最好是在修订刑法条文时,规定相关条款.
简介:从当代的法治环境和技术条件去审视审讯,审讯具有对抗性、博弈性、互动性、挖掘性、策略性、技术性、法律性、专业性等特性。把握审讯的特性将有利于对审讯工作的正确指引。把握审讯的对抗性,将有利于审讯人员树立正确的审讯理念、设计合理的审讯方案、正确施用审讯策略、合理处置对抗与合作关系、正确评断审讯结果等;把握审讯的博弈性将有利审讯人员博弈思维的形成;把握审讯的互动性有利于审讯人员在审讯中遵循互动规则;把握审讯的挖掘性有利于审讯人员做好讯前的准备工作,并在审讯过程中充分根据深挖之必要和可能施谋用策;把握审讯的策略性,有利于审讯人员策略思维的形成,并在实战中不断创新运用策略;把握审讯的技术性,要求审讯主体要注重审讯技术的研发;把握审讯的法律性,将指引审讯人员明法、用法;把握审讯的专业性,将指引审讯人员走上专业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