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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季清惠认为:由于在强大的司法机关和弱小的被告人之间存在巨大的反差和对立,使法学工作者首先把关注的目光投向被告人,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地位被司法机关的强大公权所遮盖,有意无意之中被淡忘。被害人在法庭上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有利于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司法的公正、公平和高效。根据修订后的现行《刑事诉讼法》,被害

  • 标签: 公诉案件 被害人 席位设置 刑事诉讼法 司法公正
  • 简介:奖励性条款是法律文本中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某种行为给予奖励的条款。从法律的后果包括奖励与处罚来看,奖励性条款应是法律文本必备的条款。作为完整的奖励条款设计应包括授奖主体、受奖主体、奖励条件、奖励程序及奖励标准的内容。我国现行法律文本在奖励条款的设计方面存在位置设置不准确、条款内容设计不全面、奖励条款总体缺失等问题,需要在奖励条款规范化设计上进一步完善。

  • 标签: 法律文本 奖励性条款 奖励性规范 立法技术
  • 简介:在大陆法系中,劳动关系认定理论基本上以人格从属性为其核心表征,并将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内化于其中,发展出以指挥控制权为核心内容的认定体系,在这一体系中,雇主关于工作时间、地点和内容的指示拘束性是最主要的判断标准。然而,网约车具有用工方式虚拟化,工作时间、地点、内容的弹性化,劳动关系多重化等特点,上述理论和标准很难用于认定网约车司机劳动关系。基于此,网约车司机劳动关系认定,应灵活发展人格从属性具体判断标准,即淡4-J-,-格从属性之重要程度,以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和社会保护必要性为考察重点,因应经济现实变化而使劳动法保有足够开放且安全的体系:全职司机与网约车平台公司之间的关系应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而兼职司机则无须被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之中。

  • 标签: 共享经济 网约车 劳动关系 从属性
  • 简介:简易程序设置的理论根源多是从效率的角度来阐述的,对此,本文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主张从程序的功能——正义再分配的角度入手,探讨程序设置的理论根源。通过分析,认为程序的类型化理论是程序设置在制度层面上的理论支撑,进而提出简易程序设置的理论根源也在于程序类型化理论,最终落脚于实现正义。

  • 标签: 程序类型化 正义 简易程序
  • 简介:关于地方法规设置应当公证条款的几点认识潘岳松为了充分发挥公证的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从中央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立法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都在积极做好公证立法工作。有的省、直辖市已出台了关于公证的地方性法规。但是,在公正立法中碰到了不少困难和阻力...

  • 标签: 合同的公证 地方法规 当事人 具体行政行为 地方立法 土地使用权出让
  • 简介:"法的主管部门"条款是法律文本中的重要条款,它明确法的执法主体,有助于法的实施与实现。法的主管部门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但也有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法律文本中设置"法的主管部门"不仅在于明晰执法主体,还应明确不同执法主体的职责权限。立法主体在设定"法的主管部门"时依据的是某一部门或组织的权利能力以及该部门经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能力。立法主体如果不注重"法的主管部门"设置的科学性与立法技术,就会造成一定的执法困境,我国现行法律文本中"法的主管部门"条款还需要在设置技术上进一步完善。

  • 标签: 法的主管部门 执法主体 设定依据 立法技术
  • 简介:政府主导推进是中国城镇化的重要特质。当前的城镇化建设依赖行政权力规划的单一思路,在行政逻辑下被赋予了多重发展意象,同时在"家父主义"影响下行政权力不断扩张。政府主导模式下的城镇化容易导致政府行为失范、人口城镇化迟滞和农村治理秩序失衡等问题。构建"共建共享"型城镇化的法治进路,需要以实现"人"的城镇化为根本目标,扩大公众参与,形成行政规划与民间自发的双向耦合机制,以程序为核心加强对政府权力及其行为的规制,坚持平等协商、理性对话的法治思维,以柔性沟通替代刚性压制。

  • 标签: 城镇化 法治 程序规制 人口城镇化 共建共享
  • 简介:本文从传统民法典中民事权利一般规定的缺失这一现象,探讨了传统民法总则的结构性缺陷,并以此为突破口,提出了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设置财产权总则来整合财产权利体系的构想。文章认为,以权利为线索构建的民法典中,民法总则并没有有效地起到区分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作用,对财产权利体系也缺乏科学的立法整合。在现代无形财产日益壮大,且无形财产立法呈分散化的态势下,传统民法总则失去了原有概念法学上的价值和地位,仅在立法形式和工具意义上有其保留价值,而财产权总则这种中介性立法层次则可真正有效地整合财产关系、厘清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并在法典的统领性和立法专门化之间寻求一种合理的平衡。

  • 标签: 民法典 财产权 民商合一 中国 人身权
  • 简介:经济的改革、社会的转型、利益的分化、“发展综合症”和制度的缺失使得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扩大,社会断裂,损害基本权利和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宪法是现代社会最根本的危机防范机制,是社会的安全阀门。在改革共识破裂的情势下,应该以宪法作为社会的根本共识,通过完善表达、博弈、协商等宪政机制为各阶级、阶层在自治、妥协与合作中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奠定制度基础,实现动态的社会和谐。

  • 标签: 断裂社会 合作主义 宪政体制 社会和谐
  • 简介:关于人格权能否在民法典中独立设编的问题,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论。在立法机关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人格权编(草案·室内稿)》之后,反对方提出了四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理由,即人格权是民法不确定概念,只能在民法中碎片化表达;人格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类型不同,不是独立的民事权利;人格权的客体是人格,应当由民法总则特别是《宪法》规定;民法分则设置人格权编就破坏了民法的结构、逻辑和民事制度体系。这四个理由不足以动摇民法人格权编草案的理论基础,民法人格权编草案符合民法典逻辑体系的圆满性和自洽性,能够成为民法典大厦中的一个坚实可靠的组成部分。

  • 标签: 人格权编 确定的法律概念 人格利益 民事权利类型 逻辑体系
  • 简介:<正>同志们:现在武大设置纪念周鲠生法学奖金,是一件很有意义、很值得重视的事。用设置法学奖金的方式来纪念一位法学家,不但在武大是一个创举,就是在全国范围内也是一个创举。在现代中国,出现了象周先生这样一位在国内外久负盛名、在法学方面有卓越贡献的国际法学家、教育家,不仅是我们武大的光荣,也是我们整个国家的光荣。武大用设置奖金来纪念

  • 标签: 国民党 蔡元培 校长 胡适 民主革命 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