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语言不一定要反映现实,而是使现实在语言的层面上得到理解。——题记”为了真正理解一个思想家的思想,我们必须从思想渊源的角度考察该思想家曾经受到哪些思潮的深刻影响,这种影响是如何体现在思想家本人的著述当中的。这种探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而不能根据某种表面的似曾相识对两种思想做出简单的比附。无论思想家所赞成的还是所反对的思想,都可能成为他在分析自己所关注的问题时的思想和方法资源。我们知道,哈特曾经与早期分析法学家奥斯汀、自然法学家富勒以及当代著名法哲学家德沃金之间进行过多次论战,可以说,哈特所批判的这些论战对手的思想同样成为了他本人思想体系的一个内在部分;
简介:在特定的近代中西交往时期里,参与交往的主体的“法律”概念的使用,不可避免地是“策略”性、“目的”性的,而非“一般语言化”的。在这一特定时期里,交往中的“法律”概念的涵义表达是具体语境化的、而非“中西对立”化的。在区分“法律”概念的“感性使用”和“探讨使用”的条件下,这一时期的“法律”概念使用,从某种角度暗示着从近代演化而来的现代及当代法律话语实践本身的相对自主的发展道路,在和近现代政治经济相互纠缠的过程中,甚至在融入近现代政治经济的过程中,中国近现代法律实践反而在一些基本方面依然可以是“独立”的.于是,发现一个认识历史的“法律行动者”的视角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