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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立法与民间规范存在内在关联。立法是民间规范实现向国家法律转变的机制,而民间规范则为立法提供材料来源和合理性支持。区域立法作为一种新型立法模式,它与民间规范更是存在契合之处,具体表现为二者共同具有地方性属性、对经验的强调,以及反映或体现一定社会范围内的民众的社会心理等。区域立法过程中,民间规范发挥重要的作用,如它可以为区域立法提供直接的规则材料来源、矫正区域立法的合理性以及为区域立法的正当性提供社会心理支持等。但是,民间规范在区域立法过程中并非都会发挥积极作用,区域立法应该秉持科学的态度对民间规范有所取舍。

  • 标签: 立法 区域 区域立法 民间规范
  • 简介:《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五款列举了"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六项信息。这一列举系对个人信息抽象概括定义的具象说明。被列举项是否属于个人信息,在何种情形下属于个人信息,仍需在"识别"与"记录"两个要素的限制下进行考察。另外,还存在一系列与所被列举六项信息相关的概念,如称号、身份编码、指纹信息、基因信息、邮政编码、IP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这些内容既可被认为是为列举项所包含,也可认为是《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五款句末"等"的范畴。对于这些概念也须根据个人信息的要素进行具体分析。

  • 标签: 个人信息 识别 生物识别信息 IP地址
  • 简介:世界主要国家都以特别刑法模式对矿产资源的刑事规范给予了制度,并确立了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双重法益;这对我国调整刑法结构,确立经济刑法的理念提供了有利参考;国外矿产刑事制度中的资格刑、无过错刑事责任制度也为我国在该领域奠定了立法创新的基础。非法采矿设备的刑事处置、日益严重的战略资源走私、资源与环境紧密结合的自然特点等现象为我国矿产资源刑事立法构筑了新视角。

  • 标签: 矿产 刑法 相对无过错责任 举证倒置
  • 简介:格式条款的信息规制在保险背景下因成本过高而未能有效实现保障意思自治的目标,因而亟待转向以内容控制为主的模式。后者以维持给付均衡为价值取向。但是,保险的技术性与团体性也赋予了给付均衡更丰富的含义。据此而建构的内容控制规范应主要作用于背离任意性规范的非核心给付条款,特别是涉及远期不确定风险的条款。在控制范式上,宜采取抽象表述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方法,并考虑保险特质与我国实务,构建具有开放性的多层次不公平条款判断标准。

  • 标签: 格式条款 信息规制 内容控制 核心条款 判断标准
  • 简介:本文主要研究绑架罪的主体问题。新刑法总则与分则关于这个问题的共同规范将产生一定的立法悖论。近日,相关立法解释出台,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原有不足。但本文通过分析,还是认为在刑法总则所列举的具有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标准的诸种犯罪中加入绑架罪为佳。本文还重点分析了绑架的过程中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认为应该借鉴结合犯的立法。结合犯的刑事责任年龄标准应遵循从低原则,只要达到其中某个较低的年龄线,就可以视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 标签: 绑架罪 主体 立法解释 刑事责任年龄 结合犯 中国
  • 简介:在当前我国的刑法理论和刑事司法实务中,刑法解释的任意性难题和多义难题已然越来越突出,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我国民众对刑事司法的信任,同时也制约了我国刑法学的进一步发展。导致目前刑法解释理论难以克服任意性与多义难题的理论症结,一方面是因为它们未能准确区分法的"发现"与"证立"是两个不同的过程,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它们都属于一种"独白式理解"。要想缓解或克服刑法解释的任意性与多义难题,需要某种方法论上的觉醒,亦即实现从"发现"到"证立"的转换以及由"独白式理解"到"沟通式理解"的转变。法律论证理论无疑为这种刑法方法论的觉醒提供了一条可能的进路,这就要求将刑事司法裁决理论的重心,从传统对刑法文本规范的解释转移到对刑法裁判规范的理性证成上。

  • 标签: 文本规范 裁判规范 刑法解释 法律论证
  • 简介:<正>法制现代是一个内容丰富、涵盖广泛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从法制现代的两大结构看,它既标志着整个社会法律制度的现代,也标志着整个社会法制观念的现代;从法制的运行机制看,它既指法律创造过程(立法层面)的现代,也指法律操作过程(执法层面)和法律实现过程的现代。所有这一切,都离不开与此密切相关的法制现代进程中的主体——人的现代。而人的现代其实质是指人的法制观念的现代。因此,在法制运行过程中,人是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

  • 标签: 中国法律教育 法制现代化 法律职业者 法律教育模式 法律制度 法律传统
  • 简介:形式法治与法教义学具有密切关联,后者是保障前者实现的基本工具和技术力量。规范隐退论破坏了法治的最低形式限度,也是对法教义学的背离。刑法领域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有罪论,正是规范隐退论与反教义学的典型代表。如何处理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一直以来是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关注的重点,该问题经历了无罪论到有罪论的发展变化与理论争议。然而,有罪论既是对刑法规范的消解,也是对刑法教义学奉现行刑法规范为圭臬之主旨的违背,它破坏了形式法治的安定性,迁就了功利主义却抛弃了规则主义,满足了实用主义但违背了法实证主义。根据中国刑法所采取的大陆法系国家"法人实在论",既然"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确立了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刑法规范依据,因而"法律没有规定单位犯罪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成为必然的结论。在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必须确保形式法治至上,并确立法教义学的基本视角。

  • 标签: 规范隐退(论) 法教义学 单位犯罪 有罪论 无罪论 形式法治
  • 简介:宪法学家迈克尔·佩里教授在其专著《权利的新生》中论证了美国宪法的人权价值,并且进一步探及人权的核心乃在于人的固有尊严。佩里教授继而援引《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待"作为人权的基础性规范,为宪法修正案中所列诸项权利提供了总的规范。在该书下篇,佩里教授将此人权的基础性规范用作分析免受酷刑、同性婚姻及堕胎入刑问题的标准,讨论前述在社会内部引发高度争议的基本权利的演进。《权利的新生》一书阐明的人权价值与规范,为思考人权及权利的哲学及实践问题提供了最为基本的启发。

  • 标签: 宪法 人权 基础性规范固有尊严 规范性
  • 简介:作为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豁免具有其历史渊源和发展过程,在现代国际社会存在着豁免范围的争论.随着的通过,具体操作方面的争论会逐渐减少.然而,从理论上,国家豁免这种制度本身是值得诘问的,随着国际法治的健全,随着对国家地位和主权原则认识的逐渐清晰,国家豁免制度可能会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 标签: 国家豁免 理论反思 审视 发展过程 历史渊源 豁免范围
  • 简介:<正>一、国外期货立法对过度投机的规范我国尚未颁布《期货交易法》,处理过度投机问题无法可依。因此,考察国外期货法律特别是美国和日本的期货法律制度,对以法律规范我国期货交易过程中的过度投机是有借鉴意义的。(一)美国是世界现代期货交易的发源地,也是当今世界上期货交易最发达的国家。它在期货立法上经历了较长的历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期货法律体系。其现行期货法律体系的

  • 标签: 过度投机 商品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法 期货市场 法律责任 期货立法
  • 简介:哈特以"应当性"界定法律的规范性。在他的理论中,法律的规范性体现在法律义务而非法律权利中,但并非所有的法律义务均必然具有规范性。进一步而言,在法律层面,授予权力的次级规则(变更规则和裁判规则)必然不具有规范性;课予义务的初级规则不必然具有规范性;承认规则作为课予义务的次级规则,必然是规范性的。在哈特的理论中,法律的规范性与法律的效力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承认规则只是法律效力的来源,法律具有规范性的条件在于其在实践中被人们广泛接受。

  • 标签: 规范性 应当性 法律义务 承认规则 接受 效力
  • 简介:商业行规在规范商家商业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有些商业行规站在商家立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关注不够,甚至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从而形成了商业行规与法律规范的冲突。对此,应当坚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场,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规加以改革。同时,政府也应当对商业行规加强监管,法院应当积极审理纠纷案件,通过审判权调整冲突。

  • 标签: 商业行规 法律规范 冲突 协调 12点退房
  • 简介:法益侵害说与规范违反说的争论主要在实质的犯罪概念和实质墟法性领域。在实质犯罪概念领域内的争论主要是为了解释现行刑法和指导刑事立法;在实质违法性领域内争论的功能是为符合构成要件行为的正当提供解释依据。按照中国刑法理论体系,讨论法益侵害说与规范违反说只能在实质的犯罪概念领域中进行。

  • 标签: 法益侵害说 规范违反说 实质的犯罪概念 实质违法性
  • 简介:规范层面上,我国2004年通过的第28条宪法修正案使国家主席拥有了部分实权性质的外交权;1982年《宪法》对国家副主席代行职权及继位的规定基本承续了1954年《宪法》的有关内容,但还是有一定区别。在实践层面上,国家主席在党内、军内的兼职惯例,形成了党政军“三位一体”的格局;国家副主席的人数设为一人较适宜,从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年龄搭配来看,1998年后国家副主席具有了接班人的意义。国家主席应是荣誉称号的授予者,而不是被授予者。

  • 标签: 国家主席制度 宪法 代行职权三 位一体 年龄搭配
  • 简介:本文就人身保险实务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公平问题作出法律思考,认为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保险代理人的承诺应为保险人的承诺;交付保险费是合同生效条件和应履行的合同义务、而非合同成立的条件;保险人作出承诺应有时间限制。规范人身保险合同效力应从立法、司法、保险实务等多方面入手,并与国际接轨,这样才有利于新兴的人身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 标签: 人身保险 合同 效力 规范
  • 简介:任意性规范是民事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事主体从事法律行为的重要依据。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存在相关的概念,但如何在诸多规范类型中厘定明晰的区分标准仍是我国合同法上的难题。随着理论的发展以及实务纠纷的增多,任意性规范在识别、适用以及立法设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集中表现为缺少明确的识别标准,与补充性解释之间的适用规则不清,缺少规范设计的法经济学考量以及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滞后性。任意性规范在立法技术上的不足不仅会降低私主体的活动效率,还会对司法实践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在反思我国现行合同法任意性规范的基础上,提出颇具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范设计构想,具有现实意义。

  • 标签: 任意性规范 合同法 规范识别 规范设计 民法典
  • 简介:《职业教育法》的实施,标志着从法律上确定了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发展定位。十多年来,《职业教育法》对我国职业教育基础的奠定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由于其自身存在的缺陷以及被法学研究界和司法界的长期忽视,使得该法成为可有可无的边缘法的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进程。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对该法进行全面修改,是改变职业教育法边缘的根本路径。

  • 标签: 职业教育法 高等职业教育 边缘化 反思 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