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加强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事项的管理,消除缺陷汽车产品对使用者及公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的危险,维护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该规定适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产品生产、进口、销售、租赁、修理活动的企业。
简介:要求公司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是公司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应该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为了社会及国家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做一个诚信、有责任感的一个有健全人格的“人”。前几年发生的三鹿奶粉、瘦肉精等事件使人们开始强烈关注公司社会责任,丰田汽车召回事件使社会把公司社会责任的关注推向了新的高峰。2005年《公司法》第一次引出了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但相关规定过于原则和模糊,不能形成统一的立法规制、缺乏有效的关于公司治理方面的制衡机制,实现公司社会责任的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实践中亦难以操作。因此,构建与完善公司社会责任制度是目前急待解决的问题。
简介:该办法加强了对集装箱制作、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制造或改装以及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维修的监管。《办法》规定,境内制造集装箱的工厂、境内制造或者改装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工厂应持《工厂认可证书》,向其所在地海关申请递交申请书,经核准后由海关颁发相应的核准证书,方可从事集装箱制造、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制造、改装或者维修。海关总署授权中国船级社统一办理集装箱我国海关批准牌照、境内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海关批准牌照。海关可以随时对维修工厂维修的安装海关批准牌照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进行核查。《办法》于2004年3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