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了解阳东县辖区内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以及存在问题,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的防治提供依据。方法2009年辖区内的6家集中式供水单位每季度1次,6家二次供水单位每年2次,按《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卫生规范》的要求选择监测点和采取水样,分散式供水每季度1次在全县(除县城外)的10个乡镇随机采取40份农户井水水样,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测指标的要求进行监测。结果集中式供水水质总合格率为83.0%(83/100),其中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合格率分别为62.5%(15/24)、87.5%(21/24)、90.4%(4"7/52),主要超标指标是耗氧量、氨氮、总氮、嗅和味、浑浊度、游离余氯。二次供水水池水、末梢水合格率分别为58.3%(7/12)、54.2%(13/24),主要超标指标均为色度、游离余氯。分散式供水水质总合格率为73.8%(118/160),其中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茵群、菌落总数均监测水样36份.超标份数分别为6、2、3份,合格率分别为83.3%(30/36)、94.4%(34/36)、91.7%(33/36)。结论阳东县二次供水及分散式供水水质合格率较低,存在不同程度的微生物和有机物污染情况。今后政府应加大投入和监督力度,加强水源保护,提高供水单位的供水能力,逐渐扩大供水范围,使农村也能使用到安全可靠的饮用水。
简介:目的监测佛山市某城区饮用水中重金属含量并评价其健康风险。方法在佛山市某城区选择3间水厂作为监测对象,在选择水厂的供水范围内选定5~6个监测点,分枯水期(2010年4月)、丰水期(2010年11月)各1次采集水样,检测砷、锑、镉、铬(六价)、铍、铅、汞、硒、镍、铊、铝、铁、锰、铜、锌共15种重金属元素含量,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评价,并采用美国环境保护署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分别评价其致癌风险与非致癌风险。结果全年共监测11份饮用水水样,11份水样中除铍未检出外,其余14种金属元素均有检出,含量年均值在1.42×10^-5-8.00×10^-2mg/L之间,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铬(六价)、砷、镉3种金属元素风险值分别为3.50×10^-5a^-1、1.14×10^-5a^-1、1.59×10^-5a^-1,总致癌风险为4.66×10^-5a^-1;除铍、铁外,其余13种金属污染物经饮水途径暴露所致年均非致癌风险值在3.97×10^-12a^-1~9,26×10^-8a^-1,非致癌风险总和为1.41×10^-7a^-1,各金属年均风险指数除铝、锌分别为6.76、2.82外,其余均〈1。结论佛山市某城区饮用水中重金属含量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部分重金属年均致癌风险值接近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推荐最大可接受水平,存在一定健康风险,而被测的重金属年均非致癌风险相对较小,提示重金属风险管理应以致癌风险为主。
简介:目的了解集安市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为保证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49-2006)进行检验和评价,对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进行卫生质量的调查与分析。结果共检测分析水样191份,检测27项指标。其中合格155份,不合格为36份。合格率为81.2%。不合格项包括总硬度、铁、锰、锌、耗氧量、亚硝酸盐、硝酸盐氮、氨氮、总大肠菌群等,其余各项指标均符合卫生标准。结论集安市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水质卫生状况亟待改善,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质量。
简介:目的了解龙岩市城区近3年各类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及变化趋势,保障居民饮水卫生安全。方法依据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2012-2014年龙岩市城区各类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进行分析。采集了3年的出厂水72份。结果2012-2014年龙岩市城区饮用水的合格率为81.94%,2012-2014年出厂水合格率分别为82.61%、85.19%、86.36%,不合格指标有浑浊度、消毒剂、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2012-2014年末梢水合格率为93.94%,92.04%和79.55%,主要不合格指标为色度、浑浊度、pH、铁、消毒剂、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2012-2014年二次供水合格率分别为66.67%,62.5%和62.0%,主要不合格指标为色度、浑浊度、pH、铁、消毒剂、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以消毒剂的不合格率较高,其次是细菌总数。结论龙岩市生活饮用水尚存在微生物污染的安全隐患,今后要加强卫生督导,确保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简介:目的了解长春市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分析水质变化原因为政府有关部门在提高饮水卫生安全的决策时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2012年长春市76件农村生活饮用水的检测数据进行分析,水样的采集、保存、运输和检验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IT5750—2006)执行;水质检验结果评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执行。结果2012年长春市农村生活饮用水共监测76份,合格率为50.00%;出厂水合格率为53.13%,末梢水合格率为47.73%;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硝酸盐、锰和大肠埃希菌是影响长春市农村生活饮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较低的主要指标。结论长春市农村生活饮用水质不容乐观,水质合格率较低,应把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硝酸盐、锰和大肠埃希菌作为今后重点监测指标,加大监督、监测力度,确保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