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我局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中,充分运用严格审计执法这一手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该制止的制止、该收缴的收缴、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促进了审计工作健康稳步发展。审计工作受到了市委、市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认同,也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广大群众的关注。我们的具体做法:一、注重审计质量,为严格审计执法提供依据。工作中我们坚持质量标准,对制定审计方案、实施审计、编制报告等各阶段工作都提出具体的质量要求;同时,加强质量控制,从审计小组成员、审计组组长、科长、审理员,到局长层层把好质量关,严格操作规程,抓好每一步骤,每一个环节。二、正确处理四个关系,确保严格审计执法方向。一是正确处理审计监督
简介:近两年,工商系统进行了全方位的机构改革,一大批基层干部走上了科处级领导岗位。这些同志工作热情高、干劲足、决心大。然而有的同志认为权力大了,领导权威就高了,于是为了报答组织和群众对自己的信任,急于树立自己的领导权威。熟知,权力不等于权威,如果受理不好两者的关系,工作就会受影响,干群关系就会变得不融洽,领导和群众两方面的积极性就容易受到挫伤,为官一任、振兴一方的愿望就难以实现。因此,作为新提任的领导干部,既要意识到自己的职位与权力,又要牢记自己的责任,努力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党建理论和实践“二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处理好权力与权威的关系。
简介:国有股减持作为证券市场改革的重要一环,势必对市场的投资理念和价格取向产生深刻影响。在今年6月12日《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之前,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说,继续执行国有股减持计划是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努力方向之一。目前许多上市公司仍然由政府绝对控股,而且第二大股东持股量与第一大股东相差悬殊。“这种情况不利于将政企职能彻底分开,不利于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也不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淮则从更高层次指出,国有股减持的本质目的,是要在“充实社保基金”的前提下“套装”改革的更大措施,冲破妨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些思想认识阻力和体制性障碍。其中,一是要彻底解决国有资产可不可以‘卖’的认识问题;二是要彻底实现国有经营性资产的可交易、可流通。在这样一个目标下,最终要通过“变现”过程实现为可交换、可流通,不仅包括充实社保基金的部分,而且包括目前不规范的制度设计下不能流通的全部国有股和法人股;不仅包括上市部分的国有资产,而且包括非上市部分的国有资产。而在国务院正式发布以国有股存量发行方式为主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之后,市场立即作出了强烈反应,另外一些权威人士纷纷发表了一些对国有股减持的看法,以促进各方对国有股减持的正确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