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产业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结构性调整,势必会引起原有的劳动关系发生相应变化。从整体和长远来看,这种变化从本质上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但是在短期内不能完全缓解劳动力供给的结构性矛盾,加上企业管理层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原因。实际上有可能影响到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解决问题的关键除了在立法制度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执行规则之外,尤其要注重通过严格行政执法和加强管理,协调好企业利益与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要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工会作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简介: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不断强调理想信念的重要性,强调坚定共产主义理想的重要性。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又一次强调要"深刻认识实现共产主义是由一个一个阶段性目标逐步达成的历史过程,""只要人民成为自己的主人、社会的主人、人类社会发展的主人,共产主义理想就一定能够在不断改变现存状况的现实运动中一步一步实现。"这一重要理论观点提供了理解共产主义的新视角,强调了共产主义是理想与现实、长期性和阶段性的统一,从理论上破解了"共产主义渺茫论"的迷雾,对于我们坚定理想信念,朝着共产主义目标奋斗指明了途径。
简介:不能犯的不可罚性主要是围绕着危险的判断展开的,包括对危险概念的理解以及危险性的判定。危险有无是纯客观判断,但事实危险向刑法危险的转换属于规范判断。在判断的客观性、确定性、稳定性以及统一性方面,科学法则标准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在保证判断的客观性、妥善处理认识错误以及共犯从属性等方面,“行为时存在的所有客观事实”标准也有独到可取之处;危险的“结果性”以及特殊判断构造,决定了危险的判断时点只能采取“裁判时”标准。在具体判断路径上,应采用修正的假定事实标准,且该标准同时适用于方法不能和客体不能,不允许通过行为时点代替客体进行假定性置换,也无须并用“对被害法益的现实危险的不具备”来说明客体不能成立不能犯。
简介:"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是民初大理院一种主要而又特殊的民事法源,其名称、内容和性质是揭示该法源特殊性的基础和关键。深入研究发现,其在当时无专门确定的名称,综合考量相关因素,"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为其最允当之名称;其内容范围,亦非统一明确,须通过司法机关的适用才能确定;其性质,不能简单地论定为制定法,它是在民初特殊的法制条件下,一种须通过司法进行确认的制定法。"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名称、内容和性质呈现出不确定性,是由其特殊的来源和当时的政治大环境造成的。这一法源所关涉的不仅是立法问题,还是司法问题。
简介:陶行知是著名的教育家、思想家。他认为“生活即教育”,教育必须同生活结合才能发生作用。他要求“教”与“学”同“做”结合起来,同实际的生活结合起来。在教育实践中,陶行知也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教育思想。1939年7月,陶行知在重庆创办了一所育才学校,专门培养有特殊才能的儿童。由于学校刚刚建成,教室里还缺大量的板凳。陶行知得知附近村子有一个手艺不错的木匠,便请他过来做板凳。第二天一大早,木匠来到学校,二话不说便埋头干了起来。陶行知看到后,上前让木匠停下手中的活,微笑着说:“我请你来,不光是做凳子,还希望你能教会这里的孩子做凳子。当然,我会另外付工钱给你。”木匠十分为难,说他还从来没有教过这么小的“徒弟”。陶行知鼓励他说:“你先把我教会。等我学会后,我们两人一起教学生做凳子,工钱照付不误。你看这样行吗?”木匠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