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了构建合作法律机制,优化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的法治环境,为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广东省法学会和广州市法学会共同主办的“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暨中南、西南十省区市法学会联席会议和广东省法学会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2005年11月8日在广州隆重召开。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广东省委副书记王华元出席论坛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国聚主持了开幕式,广东省法学会会长王骏致开幕词,广州市法学会会长曾庆申作会议总结。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罗锋,广东省委政法委秘书长、省法学会副会长郑红,广东省司法厅厅长、省法学会副会长陈伟雄等领导也出席论坛。来自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的法律界和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共150多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简介:什么是深圳经验?深圳经验就是:敢闯。敢闯,就是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敢于闯不合时宜的政策法规的“禁区”;敢于闯前人未曾涉足的“盲区”;敢于闯矛盾错综复杂的“难区”,最终闯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闯的过程中,偏差过错在所难免。对了,放开;错了,纠正。无论成功或者失败,都是一种贡献。间就是有风险,改革就得问。无私才能无畏,要有辩证唯物主义态度,敢于标新立异,敢于去试验。看准了就大胆干。意见不一致,不要争论不休,否则浪费时间,坐失良机。搞快一点,重要一条就是开放,开放促进改革,改革促进发展。资本主义的东西能用就用,不能用就改,过去的实践证明好的东西继续坚持,还要有新突破。着力发展高科技
简介:近年来,珠三角在环境治理中存在地域分割、部门分割的问题,跨域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环境合作治理难度大。制约环境治理中政府合作的因素很多,主要是政府政策规划不协调,综合决策缺位;跨政区环境治理合作缺乏法制基础;生态区的整体性与行政空间的分割性的矛盾;城市间环境管理合作机制不完善等,因此,建立有效的政府合作机制十分必要。政府环境治理合作机制实际上是一套制度体系和规则,这些制度和规则涉及环境管理决策、管理执法、保障等多个环节,是一个整体性的制度安排,需要构建环境管理决策的协作机制、环境管理执法的协作机制、环境协作治理的组织机构、环境协作治理的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