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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垣曲县女"名人"刘芳利用县农行皋落营业所的招牌和高息的诱饵揽储,短短几年揽储百万余元后携巨款于1998年11月出逃。当地有关部门以刘芳给储户出具的不是正规票据为由于1999年1月向储户兑付存款时分别以本金的70%、50%、30%支付,"待刘芳案结案之后再作最终处理",使广大储户怨言颇多。本刊1999年6月20日将垣曲特大金融诈骗案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特别是偏僻山区农民深受"教育",一些在都市工作的人纷纷给远在山沟沟里的家乡人传递这一信息,谨告他们存款时一定要走"国家的储蓄所",不要被"高息"搞得晕了头。还有众多读者向杂志社打电话盛赞此稿发表及时,这一反面典型足以让人引以为戒。更多的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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