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一项重要问题,是农村进行基层治理的依据之一。村规民约应当界定为村民以道德传统为基础,以法律为依据,结合当地实际,风俗习惯,共同制定的行为规范。合法性是村规民约的核心内容。当前的村规民约在合法性方面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方面是内容与国家法律相违背,二是制定程序违反法律规定,三是对村规民约的监督不到位。为了完善村规民约,解决村规民约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考究在诉讼中的应用,从而建立对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需要从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限度三个方面进行。处理好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的衔接问题,对于促进基层治理,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代理理论——适用于公司治理中的争论——构建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神话之上.然而,真正的分离存在于所有权和所有权,即股东股份所有权和公司资产所有权之间.股东不是被代理人;董事和高管亦不是股东的代理人.股东确实选举董事,不过董事奉公司法为圭臬,根据公司法行事,而公司法极少要求最大化现有股东价值.相反,公司法允许甚至鼓励董事为公司的基业长青而行事,只要董事有合理理由认为其行为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然而,代理理论对此现实置若罔闻.与此不同,正如早期文明通过参照现实世界中的现象与看不见的神之间的关系来解释前者,代理理论学者讲述的是股东们为保持安宁而有所牺牲(支付监督成本),而管理层则做出承诺并以此行事(引发约束成本),但股东们最终还是要处理不受诸神控制的一时冲动(剩余经理自主权).然而,尽管研究成果丰硕纷呈,但表明这场战斗是真实的证据尚付阙如.管理者通常忠诚可靠,这可能是因为现行公司法的重点在于规制管理者不忠,并且商业领域的竞争远比大多数代理成本模型所设想的要激烈得多,其几乎没有留给管理者任何松懈余地.相反,有证据表明管理者受认知偏见的影响,最为重要的是,管理者显得乐观.管理者乐观主义和公司法的灵活性可以为最大化现有股东价值的大多数有争议理论的失败提供解释.如果学者直面现实,将代理崇拜抛之脑后,经济学与法学研究的学术水平都将得到提振.
简介:摘要河流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人类最早的聚居地都在河流附近,现代宜居城市的生存与发展也离不开城市河道的美化,城市河道在城市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当今社会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步伐的加快,人类创造的财富和人类自身都越来越紧密地向城市集中,城市对水资源的依赖和水患可能给城市造成的灾难也越来越严重,因此,城市水环境的整治已经越来越被社会各界所重视,人们已经由传统的防洪、排涝的水利建设观念向建设“安全、舒适、优美”的生态水环境观念转化。
简介:摘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但是,过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大量的生活污水或粪便污水直接排放到周边水体或渗入地下,使农村生态环境特别是水环境质量恶化。与城市环境问题相比,农村环境问题已呈现出“面广、点多、污染来源复杂”等特点,农村环境保护明显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十八大以来,国家和地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污染问题依然严峻,本文将对农村污水的治理要点进行分析与探讨,对于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