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典是我们了解人类法律制度文明乃至整个制度文明最集中最权威的典籍,是我们能够得以近距离或直接而真切地观察某种法乃至某种法律制度文明的主要钥匙。法典是固化相记录一定的统治秩序、社会铁序和社会改革成果的更有效的形式,是统治者或国家政权为治之要具和要途。法典和法典编撰是在法律制度领域治乱和实行统一的有效手段,在整肃立法、维护法制统一方面有显著功效。法典的统一性,也是一定的法律制度、法津文化得以崛起或得以复兴的关键条件。法典编撰所包含的拉术因素使法典成为能够倍诸久远的一个优势条件。法典可以把统治者所选择的并且为社会生活所认同的法律制度,以比较完整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大局,传诸后世,使其影响深刻而广远。成文法的出现从一开始就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而法典则是成文法发达过程中的高级阶段。法典是法的形式中的最高形式,它比习惯法、判别法明确、准确、直观、质朴,因而更便于人们了解、理解和运用。法典是一种创设法,比习惯法、判例法更有利于实现对社会的能动性改造。法典是法的形式中尤具普通性的一种,作用也更重要、更广泛。且法典尤具会通性能和沟通性能,法典中蕴涵和宣扬的理性、正义和其他美好的因素,比之习惯法、判例法更具有可以跨越地区和国界的潜力:在成文法和法典的发达历程中,不能小看习惯以及由此衍生的习惯法的作用,习惯和习惯法的发展正是法典的滥觞。
简介:1997年5月,黄风送给我《阿尔及利亚民法典》的阿拉伯文一法文对照本;次年9月,当时还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的尹田慨然允诺为我们的民法典译丛翻译这部法典;2000年1月,我刚从中南政法学院调到厦大,桌子上就已经摆上了尹田的译稿。初来乍到,事务缠身,到今天我才把这部法典对照法文原文核对一遍,到了交付出版的时候,按惯例必须有一个序,只好由我来写了。由于我在阅读这部法典过程中产生了诸多感慨,我是愿意写一篇这样的序言的。
简介:<正>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我国的民事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注目的成绩,其中《民法通则》的颁布,是我国民事立法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除《民法通则》外,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立法机关还先后颁布了《经济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继承法》、《技术合同法》、《著作权法》等民事单行法。国务院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发布了或批准发布了许多有关民事的或具有民事内容的条例或实施细则。因此说,在我国初步形成了以《民法通则》为核心,以民事单行法及大量的民事法规、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民事立法体系。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些众多的规定往往法出多门、各自为政,缺乏整体规划和长远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