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先民信奉的术数有天启与人为之别。天启是消极被动地等待“天垂象,示吉凶”,人为则是以卜筮“决嫌疑,定犹豫”。龟卜繁难,筮占简易。殷人尚卜与周人用筮,实为不同民族的稽疑习惯。周人受封于商,殷周始有文化往来,而周人迁岐之后,殷人之龟卜乃行于周邦,但周人仍以筮占为主。周朝开国立基,依其传统的稽疑之法编纂筮书,称之为《易》,其命名之朔,正是着眼于龟卜的繁难与筮占的简易。而《周易》卦爻辞乃旧有之象占、星占及筮占甚至龟卜之辞的鸠合与改编,具有相当程度的加工与润色。六十四卦卦画符号的原初功能就是“纪数”与“检索”。内“贞”外“悔”的爻辞顺序,也是针对六十四卦卦画绝大多数皆可“表里视之,遂成两卦”所作的规定。因此,《易》之所以名“易”,一是相对龟卜而言,筮占简单容易;二是筮书编成之后,卦画符号具有方便的检索功能。而各种不同的筮法,皆可视为筮书的不同检索方式。
简介:通行本和《集解》本蒙卦卦辞“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中的“告”,帛书本和汉石经皆作“吉”。自帛书《周易》出土以来,有许多学者开始脱离传统的看法,而越来越倾向于以帛书本和汉石经的“吉”字作为正解。然而,从蒙卦卦辞的文意来看,还是以作“告”字是;从赞同以帛书作“吉”为长的各种观点来看,他们其实也并没有提出可以站得住脚的论据。虽然帛书《缪和》的确已将蒙卦卦辞的“告”解作“吉”字,但这种解法实际上是对蒙卦卦辞的篡改、曲解或误读;就笔者有限所见,在各种主要传世文献中,至少从西汉时代起,就基本上是将蒙卦卦辞解作“告”,而非解作“吉”的。说明作“吉”解读的帛书本和汉石经本并非主流版本。
简介:摘要:夏含夷先生以《左传》占筮实例论证传统“之卦”说法不可靠,认为传统“某卦之某卦”的“之卦”说法并不是指变卦,而仅仅是指定某一卦某一爻的方式;那么又是以什么方法来指定某一卦的某一爻的呢?夏先生以《左传》等占筮实例中存在连续两次或多次贞筮的情形进行推测,以为其可能正反映了得到“某卦之某卦”的整个过程:前一次贞筮得卦,后一次贞簸得爻。夏先生的这些观点虽然新颖,但却是靠不住的。如果夏先生关于之卦的说法是正确的,则占断时只会用到主卦而不会用到之卦,可实际上《左传》占筮实例中不仅用到了之卦的卦象,也用到了之卦的爻辞,说明变卦是实际存在的,“之卦”并不仅仅是指定某一卦某一爻的用语。而且《左传》等占筮实例中,虽然的确存在连续两次或多次贞筮的情形,但它们绝不是前一次贞筮得卦,后一次贞筮得爻的情形,而是各自相对独立的一次完整贞筮过程;包山简或葛陵简等出土文献同时得出两个筮数易卦的筮例,也不可能支持夏先生前一次得卦,后一次得爻的观点。夏先生的解释明显存在误读。
简介:睽卦卦义为睽而通,其卦辞与各爻爻辞亦皆围绕此义而展开。睽是睽乖之义,睽乖之所以能通,是因为本卦还有逊退之象义。卦辞之所以仅“小事吉”,是因为逊退只能用于非原则性冲突,或者仅作为一种策略运用。初九爻:“丧马”是睽,“勿逐自复”是通;“见恶人”是睽,“无咎”是通。九二爻:臣仆遇主人,本应退避,但“遇主于巷”,避无所避,是睽;因属情势所逼,自身无过,故“无咎”,是通。六三爻:受刑者艰难赶车,是睽;因赶车很卖力,喻能洗心革面,终能获吉,是通。九四爻:睽孤无助,是睽;遇元夫得助,是通。六五爻:同宗之间有乖违之事,是悔,是睽;乖违之事消解,故同宗之人一起登上宗祠吃肉庆祝,是通。上九爻:求婚或娶亲队伍似寇盗,是睽;“往遇雨则吉”,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