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美国反海外腐败(FCPA)执法备受全球关注。美国政府以较少的司法资源取得了显著的执法效果,不仅惩罚了违法企业,还影响了其他未被执法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变,逐渐形成辐射型执法效应,有效地通过惩戒行贿方遏制了商业贿赂。其中不容忽视的原因在于,为了在最终的案件处理中减轻甚至免遭处罚,不少涉案公司主动对案件进行内部调查,并向美国政府提供调查的结果和相关证据。而美国详细的量刑制度也使得企业能够预期到其与执法机关合作所能获得的好处。中国刑法针对行贿缺乏详细的量刑制度,反贿赂执法主要针对政府官员,除“自首”之外,无其他奖励制度以激励企业进行自查并建立完善的合规制度,导致企业缺乏自查和主动报告的动力。鉴于此,中国可以借鉴美国FCPA执法机制和量刑标准,调动企业能动性,通过有效惩戒行贿方来遏制腐败。
简介: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的探索是基层检察机关推行的改革举措,它是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的客观要求,也是政法机关服务大局意识的体现,它促进了非公企业发展体制机制的完善,克服了检察事后监督的不足。其具体措施包括:提高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水平,增强非公企业自身发展的能力,提升防范综治的工作成效,通过建章立制、畅通渠道为非公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它是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在服务社会发展领域的拓展,也是犯罪预防控制手段的延伸,符合检察权的内在要求。推行这项改革必须在“亲民”的同时防止权力寻租,维持法律监督的必要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