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与其他领域的监管迥异,金融监管的运行环境是一个相互依赖的复杂系统。企业、市场、法律规范之间的相互联系对金融监管政策存在潜在的要求,尤其影响着事前监管与事后监管的抉择。事前监管旨在防范金融失灵的发生而事后监管则意在应对市场失灵,监管理论对两者差别的关注相对较少。如果监管全部由法定职责规范(duty-imposingnorms)构成,忽视两者区别或许能得到有效辩护。然而,在系统性的环境中,监管也可采取干预的形式来减小金融失灵潜在的系统性危害后果。我们认为金融监管的双重角色意味着设计金融政策需要平衡事前与事后监管措施,对此我们提出了一些指导性建议。
简介:证券市场是最具吸引力的经济领域之一,同时,证券市场是信用制度和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的产物,是风险高度集中的市场,具有风险来源广、传导性强和社会危害性巨大的特点。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无论在总量还是结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证券市场的稳健有序发展与高效实用的证券监管体制密不可分。证券市场的监管是证券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石,是国家规范证券市场的有效手段。我国已依法建立了对证券市场的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但目前的监管现状与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的现实要求间存在一定的差距。本文以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为基础,分析目前市场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以期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极大的提高证券市场运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风险,使证券市场更好的为国民经济服务。
简介:韩国的网络广告监管采取综合性立法加专门立法的模式,监管体系也因之包含了综合监管和自律监管。公平交易委员会承担了综合监管的主要职能,它既是中央行政机关,也是准司法机关。自律监管通过行业自律与企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行业自律由法定审议和自律审议的二元模式构成,是自律监管的主要方式。互联网平台是网络广告最主要传播的途径,法律尚未对互联网平台进行专门规定。韩国的互联网平台被两家最大的搜索引擎公司垄断。韩国的网络广告治理起初侧重于行政的强行管制,至今愈发鼓励自律监管。完善互联网法律体系,结合政府与行业的力量,创新因应互联网平台的监管方式,是值得探索的进路。
简介:评级机构是固定收益市场上的重要角色。次贷危机中,评级机构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谴责与指控,被认为是危机的重要推手。危机爆发后,以美欧为代表的评级机构监管改革打破了评级世界的旧秩序,建立了新的评级规则和制度。但这场改革沿袭了金融监管变革一贯的温和模式,取得的实际效果并不显著。未来的改革应进一步变革评级机构的收费模式,改善评级行业高度垄断的市场属性,通过多种渠道弱化金融领域尤其是监管者对外部评级的过度依赖,持续探索并不断完善评级机构的责任规制路径。我国应吸取后危机时代评级机构监管改革的经验教训,完善关于评级监管的法律制度,致力于改进评级质量,改革评级监管格局和健全监管机制。
简介: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进入高发期,而监管主体、产销主体和消费主体三方的监管合作嫌隙是一大肇因。有鉴于此,2013年初,我国将原多部门分环节的监管模式变革为以食药监总局为主导的统合协调监管模式,并于2015年修订《食品安全法》。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可以发现,虽然相关立法修订在不少方面有利于三方合作的改进,但鉴于"失措""失信"与"失察"因素制约,三方主体仍可能面临潜在的合作困境。为此,有必要以强化消费主体共治责任、激励产销主体合作意愿以及引入监管主体良性竞争为切入点,进一步检计监管模式构建上的相关制度问题,进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信息的沟通机制,促进有效监管合作。
简介:典型国家电信监管机构可以划分为独立型和隶属型两大类型。独立型可细分为委员会式和自主性公共体式,美国和英国分别为其代表。隶属型可细分为部会下总署式和部会下法定机构式。德国和新加坡各自是其典型。电信监管机构的制度设计,凸显如下共同原则:组织设计追求独立性、监管业务趋向融合性,以及建制改革合系统性。中国电信监管体制改革应当立足本土国情借鉴他国经验,中国电信监管机构的理想定位宜仿照德国,建立直接隶属于国务院的部会级独立监管机构,在监管业务范围上将通信传播产业融合在一起;中期目标是借鉴新加坡,逐步整合监管权;当前则应着力落实政企分开,增强监管专业性和透明度,为向中期目标迈进、最终实现建制理想而积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