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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安全是民航业的重中之重,民航业历来都将安全放在首位,民航安全也与国家安全密不可分。如今,在网络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随着在民航领域越来越多地采用网络信息技术,民航网络信息安全迅速地成为保护民航安全领域的新对象。民航网络信息系统与飞行安全密切相关,民航网络信息系统一旦遭到黑客攻击窃取机密资料或无线电通信系统被恶意干扰,或者飞机运行中的网络信息系统被攻击等,都将会使飞行安全甚至国家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整个民航业都将遭受重大的实际损失,以及潜在的对民航业人员及旅客对飞行安全信心的影响。本文将对信息泄露、无线电干扰等民航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现状进行分析,并通过对中、美、澳等国内外有关民航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公约的比较研究,提出解决我国民航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法律对策,如制定民航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章。

  • 标签: 民航网络信息安全 信息泄露 无线电干扰 《网络安全法》
  • 简介:近年来不断出现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引发出应如何建构我国的信息公开司法救济与诉讼制度问题,并使我们多年来一直从事的对美国信息公开诉讼制度的研究兼有了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的借鉴意义。美国信息公开诉讼的主要原则有:穷尽行政救济、权利平等和利益衡量。其受案范围广泛,没有起诉资格的限制,举证责任由机关承担。重新审理、秘密审查、简易判决是法庭审判的几项重要规则。其对发展与完善我国的信息公开诉讼制度具有参考价值。

  • 标签: 美国的信息公开诉讼 诉讼原则 特殊规则 对我国的启示
  • 简介:大数据时代,具体目标事物的数据信息依托网络的汇聚、搜索等功能,呈现出的整体性状态已取代传统的样本性状态。今天分散于各公共机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的公民数据信息和公民自己控制的个人数据信息,如果不受限制地互联汇合,形成的具体公民整体数据信息一旦被泄露、被篡改等,会使公民权利与自由面临多种竞合侵权和潜在威胁,进而也会威胁国家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国家治理层面提出了数据信息安全事关国家战略安全,强调依法防范数据信息安全风险,构建网络安全机制,保障公民数据信息安全。(1)数据信息的安全以网络设施、网络系统的技术安全为基础,以网络规制为社会保障条件,只有技术安全与规制措施良好衔接,才具有数据信息安全的基本条件。

  • 标签: 大数据 公民数据信息 安全风险 规制对策
  • 简介:看到上市公司发布的大量盈利的利好信息,河南省鹿邑县一股民大把大把买入此公司股票,可事隔一年多后,证监会稽查部门向外披露,这些巨额利润子虚乌有,竟然是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顿时,原本上扬的股票哗哗下跌。于是,该股民气愤地将这家上市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股票缩水的一切损失,而造假上市公司认为,股市本身就有风险,股票下跌并不完全是由虚假陈述造成的。法院该如何判断虚假陈述与股票下跌之间的关系?如何科学计算虚假陈述引发的股票下跌与股市系统风险之间的损失额?最近,江苏省高级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江苏证券虚假信息第一案,并作出了终审判决,在全国首次在判决中认定了证券市场大盘因素即系统风险所致的损失。

  • 标签: 信息案 审理始末 案审理
  • 简介: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实施以后,寻衅滋事罪将一部分网络言论也纳入了调整范畴。作者对网络言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进行分析,认为该规定存在着缺陷,应当对其进行修改。

  • 标签: 寻衅滋事罪 情节严重 法律解释方法 侮辱罪
  • 简介:资产证券化是当今世界蓬勃发展的一种以特定资产支撑证券发行的现代融资新技术。由于资产证券化运作机制的独特性,传统证券信息披露与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在法律体系构建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是证券信息披露法定义务主体和法定义务主体构建都大大超越了传统证券信息披露法定义务主体的学理范围。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的重点已经不在传统的证券发行人自身信用方面,而是侧重于支撑发行资产证券的基础资产品质和证券化各个运作环节的信息披露方面,因此传统证券信息披露法定义务主体的理论对资产证券化运作中所包含的特殊法律关系和法定义务主体方面鞭长莫及,本文结合资产证券化特殊运作机理。重点对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法定义务主体理论予以探讨。

  • 标签: 法定义务主体 资产证券化(ABS) 信息披露 民事法律关系
  • 简介:我国于2014年迎来了完全的认缴资本制度,并创立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作为保护债权人的重要措施。然而,现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立法与执法的实践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如立法规定对于一般企业的公示标准尚嫌笼统,公示信息质量比较粗疏,公示平台法律责任不够明确等。建议公示标准根据企业规模予以差别化区分,宜按照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准公众公司、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标准以下的弱势商事主体分为四档公示标准。公示信息质量宜从公示内容的扩展与社会力量的融合角度进行提升。同时,进一步明确公示平台的行政、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以实现加强旨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彰显企业资产信用的法益目标。

  • 标签: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公示标准 信息质量 公示不实
  • 简介:中国PM2.5数值的争议,反映出我国公共信息资源在管理、发布、正确传播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PM2.5属于公共信息资源而非政府信息资源,政府不应对其信息发布权和传播渠道进行垄断,多元信息发布主体虽有利于对公权力形成合理监督与制约,但须以不损害公共利益为限。在民众维权诉求高涨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待完善的今天,要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完善政府公共信息不实的司法认定和救济程序是必要的。

  • 标签: PM2.5 公共信息 知情权 监督
  • 简介:信息时代建立的以信息主体控制权为核心的保护架构面临个人信息保护范围不确定、权利异化以及个人信息保护原则无法发挥作用的缺陷。而我国由于过多关注前信息时代的理论借鉴,并不发达的法律保护实践困境重重,表现为立法保护滞后、刑法保护被动和民事司法救济无力。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利用面临数据人格塑造和现代权力控制的新挑战,必须从多元、动态的角度做好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整体制度建构。

  • 标签: 大数据时代 个人信息法律保护 理论缺陷 实践困境 多元动态制度建构
  • 简介:美国《信息自由法》规定,对行政机关拒绝公开信息的决定,法院应进行重新审查。但由于受到行政机关的专门知识、司法经济考虑和法官对《信息自由法》的排斥等因素的影响,法院并没有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重新审查,而是大量地尊重行政机关有关免除公开的决定,这种情况在《信息自由法》第1项、第3项、第7(A)项免除公开条款适用中表现得特别突出。探讨美国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标准对我国完善相关制度应有所启示。

  • 标签: 美国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审查标准 重新审查
  • 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扩张了《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2款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缔造了新的行政诉讼类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但是由于《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保密法》中存有规范冲突、规范缺失、规范孤立,导致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许多事实的证明陷入法规范的“真空地带”。其中申请人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性、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属于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存在等事实的证明都亟需在现有行政诉讼证明规范基础上进一步明确。

  • 标签: 政府信息 规范论 免予公开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存在
  • 简介:上市公司在突发环境事件时.要依据证券法律的规定发布重大事件的临时报告。然而.我国现行证券法律中的重大事件并没有明确涵盖到突发环境事件,而且以价格敏感性作为衡量突发环境事件重大性的判断标准在实践中常陷入困境。因此,必须考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特殊性.一方面.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概念与分类引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重大性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强化证监会与环保部关于突发环境事件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作监管.

  • 标签: 突发环境事件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 重大性
  • 简介:2013年我国《公司法》修改放松了对公司资本制度的严格管制,但公司债权人保护措施需及时跟进。公司信息公开可以保证债权人决策所需信息的通畅传递,是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后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约束的重要机制。我国要通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市场中介机构建立基于债权人保护的公司信息公示系统,理性债权人决策所需的公司信用、偿债能力等重大信息要纳入公司强制性信息公开范畴,公司发展前景、履行社会责任等信息可以纳入公司自愿性信息公开范畴。

  • 标签: 公司资本制度 立法 债权人保护 公司信息公开
  • 简介:信息网络"包括公用电话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本罪行为主体包括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网络内容及产品服务提供者;本罪行为事实必须同时满足"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作者主张,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同时须有违法性认识;行为人发生违法性认识错误时,不宜以本罪论处。作者还认为:本罪与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核心区别在于有无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本罪只有既遂而没有未遂;不能以"中立帮助行为"为由否定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相应责任。

  • 标签: 网络安全 管理义务 行为要素 心理要素 违法性认识错误
  • 简介:通过对315起案件的分析发现,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遇到的主要问题不是要不要公开,而是应当怎样公开,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要明晰有关的法律规则与涵义。更为重要的是,应当在服务行政、给付行政的理路上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

  • 标签: 政府信息公开 问题 案例分析
  • 简介:信息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媒介,它与其他客观事物一样也有其基本属性。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信息化程度已成为衡量国家现代化和综合国力的新标志。信息化是公安侦查工作必须依靠的手段,是公安侦查科技发展的基础,是侦查队伍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规模型向效益型转变的必由之路,是公开行政、公开执法的主要措施。侦查信息化是侦查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数字化侦查员”是侦查现代化的具体目标。

  • 标签: 信息 侦查信息 公安信息
  • 简介:图书馆文献信息服务与知识产权保护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如:复制、流通、参考咨询、计算机网络等服务过程中无处无时不存在着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因此每一人图书馆文献信息工作者不但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其素质,而且要具有敏锐的感知、分析和处理文献信息服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使图书馆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 标签: 图书馆 文献信息服务 知识产权保护
  • 简介:2011年11月14至16日,全国法学会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培训班在北京举办。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陈冀平出席开幕式并分别讲话。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胡忠主持。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法学会有关领导、法学会机关有关人员、法学会所属媒体干部以及中央媒体记者共130余人参加会议。广东省法学会派员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 标签: 中国法学会 宣传信息工作 培训班 系统 新疆建设兵团 媒体记者
  • 简介:2014年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9条中首次规定债券投资者的买者自负原则。买者自负原则作为界定债券交易过程中责任归属的判断标准,性质上属于过错责任,适用时应当以债券交易人不存在卖者责任为前提。义务的违反是责任的前提,正确理解债券交易中卖者的义务,是贯彻债券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的前提。基于公司债券兼具证券属性与合同属性的特点,需结合债券交易中的卖者责任理解投资者的买者自负。公司债券的证券属性中,卖者责任体现为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包括信息披露制度中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与投资劝诱阶段的说明义务;在合同属性中,卖者责任体现为合理范围内基于默示诚信义务对债券契约作出的解释。

  • 标签: 公司债券 卖者责任 信息披露 默示诚信义务
  • 简介:司法公开的制度设计看似已非常完备,但实际运行的效果却与期望尚有差距,其根本原因在于审判信息的实质性公开不足,通过对典型刑事错案的梳理与分析,探寻产生错判的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审判信息实质性公开的实现进路,完善相关的制度构建。审判信息实质性公开不足的症结,即裁判形成过程不公开,这是司法公开的最核心领域,同时也是目前我国司法公开的最薄弱环节。探寻其原因,审判信息实质性公开不足应归咎于刑事庭审虚化,具体可以分为庭审流程草草了事和审外程序喧宾夺主两个层面。构建完善审判信息实质性公开路径,就需要在庭审流程和审外程序两个层面遵循司法规律,并以庭审为中心。

  • 标签: 冤假错案 庭审程序虚化 庭审实质化 审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