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不可回避的矛盾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土地作为资源要素对国企改革的重要性越来越显著。牵动着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中央和地方国有)、银行等各个利益主体的神经。国家一方面想降低土地升值导致的金融和地产泡沫、另一方面想通过土地资源市场化改革支付国有企业改革和城市生活环境改善的成本,现在又想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支付农村养老制度和医疗制度改革的成本。因此中央政府面对着两种利益选择:一方面为了保护经济平稳运行,避免经济的大起大落而抑制土地价格上涨幅度,另一方面,又由于改革成本需要大量的资金支付,土地的市场化改革有利于筹集资金。在这种两难选择中,在国家土地资源层层代理和“经营城市”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行为扭曲。2003年中央政府推出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省级以下土地的垂直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改变了《土地管理法》关于县级及其以上地方政府管理土地的权限的规定,其目的是从权限管理上上收省以下地方政府土地管理的权限,缩小多级管理主体的数量,实现限制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中使用土地,防止权钱交易和腐败现象,维护中央政府权威、保持政令统一和畅通。按照这种收权的逻辑,等于把过去市、县对土地规划权、出让终审权、土地归属界定、审批职能、地产开发权都...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检院,高法院,有关人民团体: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批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反映,以便适时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