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艺意识形态问题是文艺学的一个基础理论问题,从哲学和方法论传统来看,它在根本上属于马克思主义研究文学艺术现象的核心概念之一,在世界各国马克思主义文艺和文化理论中都得到了高度重视和较为充分的发展,成为分析研究现代人类社会文学、艺术及文化现象的重要理论方法。但由于世界各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所处的具体历史文化语境的差异,理论家对于意识形态的内涵及其作用的阐释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异。尽管如此,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理论方法,其特有的普遍性和一般性意义还是构成了各国马克思主义文艺意识形态理论的共同基础。正是这些差异和共同性,成为我们理解文艺意识形态理论的重要前提。
简介:本文旨在以保罗·利科《意识形态与乌托邦讲座》一书为研讨平台,分析利科如何细读马克思经典文本,提出"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的辩证法思想,并以此构成其叙述诗学的反思维度。叙述在赋予事件逻辑结构的同时,成为一种将对象合理、合法化的过程,从而"歪曲"了现实的本来面貌。但利科指出当表象成为绝对的"歪曲"之前,本身就是现实生活中人的物质活动和语言活动的一部分,一种"现实生活的语言"先于"歪曲"存在。乌托邦并非天然地属于意识形态,文学乌托邦具备一种"自反性结构",我们以之重新审视在现存秩序中扮演的角色,乃至秩序本身,成为显现未来事件的希望。本文试图呈现利科如何在充分的"漫长迂回"(lelongdétour)中完成了对意识形态、乌托邦及其叙述中介的深度诠释,肯定了只要人是能想象、能书写、能叙述、能行动的主体,意识形态与乌托邦就存在更新和实践的可能性,这构成了对流行的意识形态、乌托邦终结论的有力回应。
简介:自上世纪30年代至今,我国民族音乐研究已走过了三个阶段80多年历程,即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延安吕骥的《中国民间音乐研究提纲》和重庆国立音专“山歌社”为代表的第一阶段、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集体编著的《民族音乐学概论》为代表的第二阶段以及20世纪八十年代至今以“南京会议”为起始标志的第三阶段。从方法论和价值观上看,第一、二两个阶段的研究是“在大量搜集整理我国民间音乐作品的基础上,用西方音乐理论对这些作品进行形态学的分析,从而达到为音乐创作服务和为政治服务的目的”。我们可以把它称为传统的“中国民族音乐研究方式”。第三个阶段由于以南京艺术学院音乐系高厚永教授为首的一批音乐学者首先提出了“民族音乐学”的学科概念,所以可以称之为“民族音乐学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