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傅抱石先生(1904-1965)以苍郁朴茂的画风与瘁心倾注的艺术激情,独步中国当代山水画坛。他早年灸笈扶桑,专攻雕塑与东方美术史,浸淫于西方艺术与日本南画,并融于深厚的中国传统绘画技巧之中。后任中央大学艺术系教授。解放后任南京师范学院美术系教授,江苏省国画院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与江苏省美术家协会主席。抱石先生勤於绘事,毕其一生创作了大量可谓彪炳千秋的佳作;且精於治史,著述甚丰。他钦服於石涛,其"师古人之心,不师古人之迹",镌铭於心而自裁一格,将水彩画的写生特点与我国古典诗意相契合,画面寓蕴着一位诗人的风骨气韵,用笔如破帚
简介:一、引言《磨镜》〔1〕是一本很特别的书,如果不知道所“磨”之镜乃高悬之“秦镜”的话,很多人可能会把它当成一位女权主义者描绘女同性恋的著作-在中国古代,所谓“磨镜”原本指的是因女同性恋双方有同样的身体结构,似乎在中间放置了一面镜子而在厮磨。如果说明是“秦镜高悬”的话,便可避免这种误会。《西京杂记》中记载秦代咸阳宫“有方镜,广四尺,高五尺九寸,表里有明。人直来照之,影则倒见。以手扪心而来,则见肠胃五脏,历然无硋……秦始皇常以照宫人,胆张心动者则杀之。”〔2〕秦镜可洞察人性善恶,是非曲直,以镜喻官,则判案公正廉明,不徇私情。以镜为鉴,法尚平直;所磨之镜,便是教导培育修齐治平经国理事的理想的法律人。《磨镜》的特别之处在于,它虽然是在探讨理想的法学教育,但并非是针对当下法律院系具体课程制度利弊之研析,亦非站在中西比较的层面分析不同法系具体教育设置的问题,而是经由法史学层面检视传统中国法学教育与传统法律观念对于法律人培养之优劣,与当下相映照,以收比较之效,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辨析何为真正的“法律人”,探究何为法之精义与法律人之德性,如何在治事与治国层面上成就法律人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