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4年8月27日下午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举行了“家训家风与文化传承”学术研讨会。作为上海市社联的合作研究项目,同时也是上海市精神文明办和上海市妇联家训家风传承培育系列研讨会的第二场研讨会、上海市妇联第十三届家庭文化节和第四届妇女文化周的重要活动,这一研讨会由上海市精神文明办、上海市妇联和上海市伦理学会、上海市家庭研究会、上海市社区发展研究会、上海市台湾研究会联合举办。上海市妇联主席徐枫、上海市社联专职副主席刘世军和上海市台湾研究会副会长章念驰到会致辞。上海市文明办副主任宋慧、上海市妇联副主席刘琪与会。来自沪、台不同学科和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媒体代表80余人出席了这次研讨会。会议由上海市伦理学会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陆晓禾主持。
简介:佛教是我国第一大宗教,具有很强的文化性。据统计,我国13亿多总人口中自觉的佛教徒接近一亿,超过其他几大宗教信徒之和。最近,我正在思考可否用“宗教性”和“文化性”来分析我国五大宗教的特点,为提高宗教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理论支撑。所谓宗教性,就是指宗教的意识形态性、政治性、扩张性、渗透性和排他性,而文化性则是指宗教的民族性、哲学性、艺术性、民俗性和包容性。以这两个维度来衡量,则中国五大宗教中宗教性最弱而文化性最强的首推道教,其次就是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伊斯兰教则宗教性很强而文化性较弱。我们可以从我国五大宗教的不同特点出发,有区别、有针对性地贯彻执行党的相关政策,提高宗教工作科学化水平。所谓相关政策,我这里主要是指宗教政策、文化政策、宣传政策,因为宗教既是一种信仰,也是一种文化,还是一种宣传。因此,做好宗教工作,既要使用宗教政策,也要使用文化政策和宣传政策,任何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的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甚至是危险的。毛泽东说过:“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部分,我们宗教工作者应该掌握好党的宗教政策、文化政策、宣传政策,具体分析每种宗教的宗教性和文化性,以提高宗教工作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