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行政机关依法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的都是行政争议,都是国家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建立的两种监督制度和法律制度,但二者还是有区别的。一、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一般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简介:【摘要】本文在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进行比较法考察以后,分析了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措施【关键词】行政诉讼受案模式受案范围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比较法考察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界限,即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哪些案件,不能受理哪些案件,哪些行政活动应当受到法院审查,哪些不能审查。从应然角度而言,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应当会受到司法审查。但是,受到行政效率理论、现代诉讼效益理论和分权与制约理论的限制,司法对行政的监督是有限的。作为一种控权法,英美法系国家的行政法奉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一切政府有关的行为和决定是否合法都应受到普通法院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