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2005年到2009年,国家每年将给予天津10亿元,共50亿元的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滨海新区开发建设,对于改善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发挥重要作用。税收政策方面,在新区的规定范围560km^2重点建设区,除了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市技术产业园区、天津港保税区和天津出口加工区内已享受定期减免和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企业按现行政策办外,对规定范围内的、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减征,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对新区内资企业采取提高计税工资标准的政策,对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予以加速折旧的政策。税收优惠则将进一步由区域优惠转向产业优惠,对于新的所得税法的统一留有缺口,给予滨海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支持上,引导新区产业结构向高技术产业发展。
简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小玻璃厂小水泥厂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49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产品过剩、污染严重、浪费能源、质量低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水泥进行清理整顿。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基本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