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修改〈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决定对《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令2015年第16号)作如下修改: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外商独资船务公司设立管理办法》”。二、将第三条修改为“商务部和交通运输部负责外国航商在华独资船务公司的设立管理”。三、将第七条修改为“申请设立独资船务公司,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具有相应管理职权的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二)申请者应当依照公司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具有相应管理职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外商独资船务公司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性业务。”四、删除第十条。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简介: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在2005年12月4日举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成立20周年庆祝大会暨高校后勤改革发展论坛”中指出:就全国而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还远未完成,不少高校的后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没有实现质的变化。后勤虽然已不是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瓶颈”,但依然在较大程度上制约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后勤社会化的深入推进还面临着一系列困难。解决当前高校后勤中存在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社会化改革。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管理,职能部门监管”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