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层社会自治具有特定的法律含义。自然村是基层社会自治的自然单元,必须培育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民族思维,创建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模式,推动国家治理重心向农村基层下移。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村民委员会承担了过多的政府事务,基层政府存在严重的利益化趋势,基层社会组织治理作用发挥缺位,基层社会治理法律规范体系不完善。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举措是:构建适合农村基层社会实际的社区治理体系,完善适合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实际的政府治理体系,打造适合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实际的社会组织体系,建设适合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实际的法律规范体系。
简介: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思潮,是民法的哲学基础,私法自治原则就是自由主义思潮在民法的体现。私法自治在我国民法理论和立法中应如何定位,一方面充分借鉴自由主义思潮崇尚平等自由、尊重权利、重视市场和市民社会自治等观念,在私法与公法的关系中,我国应充分体现私法优位、私法自治原则,充分确认和保护私权主体的权利享有和行为自由,将国家和公法干预减少并限制在最低限度;另一方面,吸取西方自由主义发展中的教训,避免极端个人主义和自由放任主义泛滥,在私法范畴中,我们应在最大限度赋予私法主体自由、尊重和呵护私权利的同时,采取公序良俗、诚实信用以及司法的“二次干预”等合理适度的控制措施,对权利滥用行为进行干预,以兼顾社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