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英国应急安全管理体系始建于二战以后,主要以地方管理为核心,其管理重点包括防范核打击下的平民伤亡,对突发的自然灾害以及北爱尔兰的恐怖袭击进行应对与处理等。进入21世纪后,英国的应急管理从立法规制到中央、地方的体制协调上实现了飞跃发展。2001年,英国成立了内阁国民紧急事务秘书处。2004年,《国民紧急状态法》颁布出台,界定了“应急事务”的范畴,规范了从中央到地方所有应急管理机构的角色与责任。2010年,英国的应急管理被纳入到国家安全的“大安全”战略框架。总体上看,英国应急管理体系从中央到地方构成了一个立体网状的体制结构,形成了多层分工、上下联动、跨部门协作的运行机制。此外,英国应急管理注重发挥地方、基层的中坚作用,特别突出风险防范、应急培训、业务持续性与灾后恢复的“系统抗灾力”建设。在2005年伦敦恐怖爆炸事件中,英国政府基本做到了快速、高效、全面的应急安全管理,也总结了在预警评估、高级别跨机构协调的角色定位、管理通讯网络以及对事故死伤者及其家属提供支持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意见。英国应急安全管理的经验也对中国的应急管理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简介:非对称关系不均匀的本质导致了互动中强者与弱者之间知觉的差异。尽管双方都在试图“处理”这种非对称关系——强者试图进行主导,而弱者会进行挑战——但大多数非对称关系在绝大部分时间里都是稳定的。这些关系是通过互动来维持的。亚洲非对称关系的独特之处在于中国的中心性。中国幅员辽阔的地域、中国的人口与生产力规模为其典型的非对称对外关系创造了条件,并且中国的中心区域和各地区之间也同样体现出非对称的特点。有清一代,亚洲各国曾彻底臣服于这种非对称关系。在非对称关系中存在三种标准,即对抗的双方能力差距悬殊、角色无法调换、无法消灭对方。清朝传统非对称关系的根基最后被摧毁,很大的原因是来自其内部以及西方殖民主义对中国的入侵。在当今全球经济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的形势下,中国的“和平崛起”(peacefulleapforward)则引发了关于中国传统治理与外交方式新地位的问题。
简介:作为恐怖组织常用的一种行动模式,自杀性恐怖主义在历史上就长期存在,尤其是九一一事件的发生,更使得自杀性恐怖主义成为恐怖组织在恐怖袭击中惯用的一种手段。相比其他形式的恐怖袭击,自杀性恐怖主义具有简单、廉价、机动性强、引起的社会恐慌大以及造成的人员伤亡严重等特征。自杀性恐怖主义在世界多地都已经发生过,被各种类型的恐怖组织广泛使用,针对的对象多样化,并且具有相对固定的行动流程。目前学术界从个体、组织、社会、文化和环境等方面对于自杀性恐怖主义的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从个体的角度来看,一个人是否愿意进行自杀性恐怖袭击,最为重要的是当事人的理性计算,即个人通过自杀性恐怖袭击获得的好处是否能为自己带来更大的个人收益、是否可以增进家庭的福利、是否可以增加所在共同体的利益。在未来的反恐与应对中,国际社会可以通过增强重要设备的科技含量、增加双方对话与谈判的可能性、加强公共外交的力度、增进各国间的相互合作等方式以应对自杀性恐怖主义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