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伟大目标,也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作为定纷止争的最后手段,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我国,由于冤假错案的不时出现、司法腐败和司法负面消息的不时传出,严重损害了司法威信,加之我国重访轻诉的司法文化造成司法的确定性不足,致使司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司法改革应从立法层面、司法实践层面、制度保障方面全面推进,确保司法公正,以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简介:我们正处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这是人类历史上又一次伟大的社会变革运动。从20世纪80年代起,人们强烈地感受到社会治理对现实要求的不适应,因而致力于改革。然而,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历程,社会中的问题不仅没有变得更少,反而变得更多,这说明需要对改革自身进行反思。如果把社会治理体系看作为组织的话,那么,我们已经尝试过的所有改革方案都没有在组织模式的变革问题上开展有价值的思考。实际上,在这场伟大的社会变革中,需要首先谋求组织模式的变革,需要通过组织模式的变革去巩固社会变革的成果,也需要通过组织模式的变革去引领社会变革。其中,合作制组织的构想就是指向组织模式变革的积极方案。
简介: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学是否必要?其一,在文本视域下,反映的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学理诉求;其二,在问题视域下,体现的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现实意义。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学何以可能?一方面,取决于研究对象,即客观上是否存在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形态;另一方面,取决于研究主体,即研究者是否形成了有关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形态的理论和方法。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学路径何在?不妨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根基、时代背景、文化土壤、实践基础、现实依据、科学支撑、战略布局、总体目标、实现路径、独特贡献等十个方面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加以阐释,尝试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学的一种路径。体现的是当代中国的“问题与主义”,同时预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基本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