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论犯罪和刑罚》中刑罚与死刑章节的细致和现代解读表明:宜把此书视为主题是犯罪和刑罚的时政性评论文集,而非学术性论著;贝卡利亚并未在终极意义上倡导废除死刑。他反对由来已久的死刑滥用和放肆,这是此书阐述的死刑主题,只是稍微延伸性地将反对语义扩张至废除死刑。这种扩张,归根结底还是为了其设想的以终身服苦役替代死刑的改良理念而服务的,即死刑在根本上不符合刑罚目的。因此,其死刑废除理念并未具有相对独立的理论源泉,也没有获得过全面的论证支持。贝氏赞成保留但改进死刑。贝氏之废除死刑,仅仅是为了证明其替代性刑罚设计之理性、优良、符合普遍性功利原则。考察贝氏与死刑废除理念间的关联性,必须意识到死刑废除之于贝氏,具有的强烈时政性与个体性心理因素。
简介:《论犯罪与刑罚》是刑法史上的一本旷世名著,为作者贝卡利亚带来了尊贵的荣耀和不绝的赞誉。重读经典往往会有意外的收获,近来笔者就在思索:仅仅把贝卡利亚的刑罚目的观理解为威慑刑是否全面?书中的多处论述已向我们暗示,威慑是其刑罚目的的主要内容,但是关于刑罚的度,则是以相对的报应刑为根据的。经过考证,笔者将贝卡利亚的刑罚目的观总结为:以威慑刑为主,以报应刑为辅,报应为威慑划定疆界,威慑为报应确立效益,报应是实现威慑功能的手段。报应刑、刑法公正、个别威慑、程序预防四位一体,威慑刑、刑罚功利、一般威慑、实体预防四位一体,构成了多层次、多维度的一体化刑罚观。这并非故作标新立异的思考,而是希望对经典作家著述作更全面评价的一种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