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行刑事诉讼法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对审判方式的改革,由原来职权主义色彩颇浓的法官审问式转向以控辩双方辩论为主,法官仅是庭审主持的辩论式,又称对抗式。其中,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由以前的实质性审查改为程序性审查,目的是防止法官"先入为主"。这为控辩双方能平等地向法庭出示证据并据此进行辩论,法官兼听则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同时我们应注意到,对抗制审理方式的一个重要前提--证据开示未能在刑诉条文中加以圆满规定,有关司法解释也未能查漏补缺,这无疑是一个重大失误。而这一点也很可能导致原先设计的理想模式落空,在程序正义追求的漫漫征途中丢失了程序正义。证据开示原是从普通法发展而来。主要是在公诉案件中,为保证
简介:通过对证据法中的三个基本问题进行历史的和辨证的分析,作者认为:关贩于诉讼证明要求,近几年兴起的"法律真实说"并不是完善的学说,而传统的"客观真实说"只要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加以修正,就仍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关于证据调查的方式,当前的任务不是仅仅从口头上强调当事人举证,限制法官查证,而是正确地划分当事人举证与法官查证各自的范围,并完善相应的保障和约束机制;关于司法证明方式,全盘接受自由心证制度或法定证据制度中的任何一种都不是理性的选择,应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和两大法系证据规则的特点,在证据制度的不同方面,分别借鉴两种模式中的有益部分.
简介:一视听资料的概念、种类及特点视听资料(Audovisuals),也称音像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等形式反映的声音和形象,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现代科技手段获取的信息资料等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通常包括录音带、录像带、电影胶片、微型胶卷、唱片、传真资料、雷达扫描资料、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以获取视听资料的手段为标准,视听资料可以分为下列三种:①录音、录像资料。是指通过录音机和录音磁带、录像机和录像磁带记录和储存的与案件有关的声音、形象,然后使音、像重现的一种证据资料。②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是指用储存在电子计算机内的数据和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资料。③其他科技手段获取的
简介:民事诉讼证据调查令制度对解决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为客观原因无法通过自身获取相应证据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由于调查令制度实践时间不长,仍然存在调查令制度运行缺乏立法的支撑、调查令的权利属性不明确、没有区分调查令的申请主体与持令主体、调查令适用的主体范围不明确、调查令适用的证据种类没有明确、责罚体系缺失等问题。对此,可以从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调查令制度、对调查令的适用情形和适用阶段的具体规定、明确调查令的申领主体和被调查主体、调查令调查证据的类型、调查令审查签发程序和不予签发调查令的情形、调查令使用的具体程序要求、违反调查令制度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完善,实现其价值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