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履行检察职能的应有之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举措。通过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完善社会管理的多元化体系,由内而外为"和谐稳定,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方式和基本任务。
简介:<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中央从我国国情出发,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整顿社会治安的总方针,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当前在全党、全社会全面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形势下,深入探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渠道和基本方式,对于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工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明确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渠道和方式,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简介:论赋予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法理根据──兼谈强化全民族的法律监督意识王帮民关于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地位、职能,宪法第129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是,在司法界、理论界和广大国民中,将检察...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渠道和基本方式
论赋予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法理根据──兼谈强化全民族的法律监督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