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简单贸易模型的一个重要假设是市场完全竞争,并且贸易是源于比较优势。然而,现实中很少存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不完全竞争市场使传统的贸易模型呈现出有趣的结果。这引起关注的一方面是不完全竞争企业在不同市场上给出不同的价格,即通常所说的“价格歧视”。在国际贸易中,最基本的价格歧视方式是“倾销”,即对于同一商品,出口商在国际市场上价格低于国内市场上的价格。如果国内企业是完全竞争的,并且在国内市场上以边际成本价格卖出,倾销就是指在国外市场上已低于边际成本价格出售。在多数的贸易模型中,商品按进口品和出口品分组,货币被认为是交换的中性媒介。对基于比较优势进行贸易的倾销的指控,主要是由于运用了与贸易不联系的汇率。我们认为,根据汇率来衡量基于比较优势的贸易获利在逻辑上是错误的,因为这种衡量往往导致明显的倾销,如果汇率市场是均衡的话。恰当的衡量方法是以贸易为基础的影子汇率。进一步来说,贸易障碍使得外汇交换和贸易不完全替代,使得汇率按接受到的价格相互高估。我们认为,只有在出口与基于比较优势的利润最大化不一致时,才能说明是倾销。
简介:简单贸易模型的一个假设是市场是完全竞争的,贸易的基本决定因素来自于比较优势理论。但是,现实中的市场很少有完全竞争的,其中一种情况就是不完全竞争的企业在不同的市场上对其产品定价不同,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价格歧视”。当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国内边际成本时,就产生了倾销。本文介绍了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用于检验这种假设。然而,所谓的倾销可能只是“转移定价”的一种特殊形式,是跨国集团内的关联企业为了确保集团利润最大化的一种营利方式。论文运用一个金融模型,分析表明那些久经世故的公司是如何利用复杂的海外金融系统,通过高于边际成本的转移定价来增加关联企业的税后利润。论文还证明了批发市场水平上的倾销是一种金融现象,同样和转移定价有关,但却与进口国的竞争条件不相关。在所得结论的基础上,我们还讨论了如何使用“最优关税”规则消除对进口国实行转移定价的积极性,同时消除零售价格水平的倾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