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本案情2000年3月,A国税分局在对B企业进行纳税检查过程中,发现当年2月份该企业从C市D公司取得的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虚开嫌疑。该分局对这两份专用发票进行深入调查,发现确属虚开。其后A分局通过对B企业的经营情况作进一步检查,又发现该企业上一年度5月份也有两份从D公司取得的专用发票。于是,A分局决定对这4份专用发票不予抵扣,并作出税务行政处罚,该企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A国税分局只有B企业当年2月份取得的专用发票为虚开的证据,并不能证明B企业上一年度取得的2份专用发票也是虚开的,判决A分局撤销处罚决定,并由A分局重新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决定。
简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监督,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历史任务,必须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必须从普法、执法监督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一、坚持依法行政,普法是基础自1985年以来,我国先后进行了全民性的“一五普法”、“二五普法”、“三五普法”,现在“四五普法”已在全国全面推开,如此规模巨大的法律传播运动,在世界历史上都是罕见的。成效有目共睹。广泛深入开展财政法制普及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是财政系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
简介:财政立法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去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完成了一批与改革和发展密切相关的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和制定工作。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央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过渡期财政转移付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财政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为推动财政改革和发展,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的法律环境。同时,还进一步强化了财政立法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定了《财政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意见》,修订了《财政部立法工作规则》,为规范财政立法工作,保证财政立法质量打下了好的基础。
简介: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特点是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公开竞争,保证政府能够获得价廉物美的商品和优质劳务。实行这种制度的好处很多:首先有利于节省财政开支,缓解财政资金供求矛盾;其次有利于反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第三有利于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第四有利于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第五有利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保护和发展民族经济。政府采购制度是国际上较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我们在应用时要因地制宜,要有自己的特色。对此,特谈谈个人的几点意见。1、在各级财政部门设置权责明确的政府采购职能机构。政府采购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这是纠正过去各行政事业单位分散采购,使财政资金使用失去财政监督的必要措施。政府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