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国的税收制度是由税制结构和税收征管这两个主要的相对独立因素所构成的。税收征管是在既定税制结构条件下一国税收政策的具体施行。加拿大税务专家理查德·M·伯德认为,税收征收管理包括3个基本因素和3项基本工作内容。3个基本因素是:改进管理当局自身的组织工作、改善对纳税人的服务、提高纳税人的照章纳税率;3项基本工作:鉴定潜在纳税义务人、其应纳税额并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可见,税收征管不仅依附于税制结构,而且贯穿于从纳税义务产生开始到税款入库的全过程。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来看,统筹和协调这一全过程的是征管组织结构、眄管形式和税收征管方法等方面所采用的规范形式和结合方式,征管模式。确立一定的征管模式,其目标是实现“照章纳税差距(Compliance-gap)。”最小化,即潜在税收与实际税收之间差距最小,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又依剌于税务机关对税收分配全过程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即税收管理。由此可见,税收管理是税收征管模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广义的税收管理,即税务机关对纳人或扣缴义务人依法征税活动的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帐簿票证、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审核评说、税务检查及优质服务等内容。从税收管理的内涵不难看出,任何国家为了取得参与税收分配的预期效果,无论是税收制度设计,还是税收征管目标预期效果,无论是税收制度设计,还是税收征管目标的实现,以及为确保税收征管的有效性而建立的税收征管模式,都离不开税收管理。
简介:商业模式是创造顾客价值,从而实现企业自身目标价值的逻辑。商业模式创新所遵循的逻辑就是企业在实现规模化生产的前提下,持续不断地满足顾客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其演化过程为价值链逻辑——价值网逻辑——模块化价值网逻辑。在模块化价值网逻辑下,顾客价值模块、核心企业价值模块以及伙伴企业价值模块构成了商业模式,并按照联系规则进行运行。在这种模块化的商业模式架构中,可以通过模块化操作来实现商业模式的创新:一是基于价值模块的革新或重构提升其功能而实现价值创新;二是基于联系规则的改变提高运行效率而实现价值创新;三是基于两者混合的变革,既提升功能又提高效率实现的协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