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农村集体林区长期处于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状态,生产力落后。尽管有一些为林农服务的项目,却因内容单调,未形成社会化体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集体林区市场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市场经济要求作为林业商品生产者的林农面向市场,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进行生产,并进行分工协作,提高劳动生产率。这就要求建立和健全与之相适应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其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另外,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以后,林农的商品生产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这种生产一般规模较小,经济实力较弱,扩大再生产的一些服务环节难以跟上,迫切要求专门的
简介:为抑制世界范围内的非法采伐活动,美国、欧盟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针对非法采伐的贸易法案,禁止非法采伐的木材和木制品的生产和贸易。欧美是我国林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如何应对国际市场的木材合法性贸易要求是我国木材行业面临的巨大挑战。在文献研究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对中国企业应对欧盟木材法案的可选途径进行了疏理,分析了各种途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其中建立企业内部的供应链管理及尽职调查体系是基础,开展森林认证、合法性验证在现实条件下是较为可行的选择。为此,建议企业应在有关科研机构和部门的支持下,加强自身供应链管理和能力建设;政府应加强木材来源及采伐运输加工管理,建立木材合法性认证体系,并积极加强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
简介: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木材进口国,大量进口木材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世界森林资源减少的趋势,因此中国承受着巨大的国际舆论压力。该文在前人对森林资源环境效益评价基础上,以国内森林资源环境效益评价结果为基本依据,单位原木所承载的环境效益为基准,考虑不同木质林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分别核算不同木质林产品耗费原木的环境效益值与加工过程环境效益值。根据我国进口林产品的进口来源,计算了中国主要木质林产品进口贸易的环境影响。结果表明,国际上对中国大量进口木材的指责缺乏依据。对世界和中国来说,中国大力发展人工用材林、走林业可持续发展之路,是双赢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