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3年10月31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2004年3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第一条为了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加快国土绿化进程,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公民应当履行植树义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学校、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组织本单位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辖区内其他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驻本市的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义务植树,是指适龄公民按照绿化委员会的安排,在指定场地无报酬参加的植树和国土绿化劳动。本条例所称适龄公民是指十一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一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但丧失劳动能力者除外。第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半年以上的适龄公民,每人每年应当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承担相应劳动量的其他绿化任务...
简介:来宾市是我区喀斯特地貌发育的典型地区,石山分布面积较大,石漠化程度高,生态脆弱。全市石山面积27.17万公顷,其中不可造林石山24.36万公顷,可造林石山2.81万公顷。针对这一严峻的生态形势,该市从2001年起,上下动员,齐心协力,把石漠化治理纳为全市造林绿化工作重要内容,作为再造壮乡秀美山川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目标来抓。采取“以封山育林为主,人工造林补植、改燃节柴、推广沼气池建设为辅的造、封、管、节”措施,加快石山造林绿化步伐。2001~2005年,全市结合实施林业六大生态工程,完成了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人工造林面积3.61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