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表外资产证券化的内部信用增级中,是由发起人在某种程度上承担了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而外部信用增级中承担资产支持债券风险的是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内外信用增级的效果如同表内模式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者所拥有的“双重追索权”,而没有把所有的风险出售给投资者。传统采用表外模式资产证券化的国家还借鉴表内模式的法律机制来实现安全价值,如以“巴塞尔协议Ⅲ”和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为代表的对流动性监管、风险自留和信用评级等的安全监管,以及美国颁布的《资产担保债券政策声明》《最佳实践准则》对源于欧洲的表内双担保债券等表内证券发行的鼓励。而传统流行表内模式资产证券化的国家也借鉴表外模式法律机制来实现效率价值,如德国的Pfandbrief债券、西班牙的Spanishcedulas债券以及源于英国的整体业务证券化发行时采用特设目的机构,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实现了某种程度的破产隔离。这些表内和表外模式法律机制的互鉴实现了资产证券化表内和表外模式的融合。
简介:我国的刑事立法是否应当根据"亲亲相隐"思想将亲属排除在窝藏、包庇犯罪的主体范围之外,或者将亲属间的窝藏、包庇行为规定为法定的从宽处罚事由,理论上存在不同的争议。通过对2001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相关裁判文书的对比分析发现,司法实践中对亲属间窝藏、包庇犯罪普遍持宽容态度。虽然107份亲属间窝藏、包庇犯罪的裁判文书的判决结果较为一致地体现了宽容态度,但其裁判理由却相对模糊,且存在着"出于亲情而为犯罪,故应当酌情从轻处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争议,同案异判现象严重。刑法对此规定的缺失易造成司法乱象,有必要通过法律解释明确对亲属间窝藏、包庇犯罪的从宽态度,辅之以程序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及公报案例等方面的指导,以期对审判实践中该类案件的处理提供更明确、更具可操作性的指导思路。
简介:代际收入流动指子辈收入在多大程度上由其父辈的收入决定,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机会平等程度,关系到公众及政府对当前收入分配现状的认知和评价以及相应公共政策的制定。本文利用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NS)数据,分析了1997—2011年中国代际收入的流动性现状以及子辈和父辈收入地位差异的决定因素。研究表明,1997—2011年间代际收入依赖性呈现先增加后下降再上升的“N”型趋势。此外,基于次序Logit模型,分群体检验了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对子辈和父辈收入地位差异的影响,结果表明,相对于高收入群体的子女,低收入群体的子女除了较低的人力资本外,还具有较低的人力资本及社会资本回报率。为了缓解收入差距的代际传递,除了继续扩大对教育的公共支出外,还需针对不同的收入群体制定差异化的公共政策,特别是要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教育补贴,同时保障劳动力市场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