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和谐,是人类共同的美好理想。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和谐社会建设目标,既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衔接,又反映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体现了既是当前,又着眼长远,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科学态度。社会和谐的关键是处理好新形势下的各种矛盾,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矛盾。要把解决和处理好这些矛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社会的和谐。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也必须着重在解决不和谐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上下功夫。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是就业、教育、医疗、分配、社保等利益问题,只有把这些民生问题作为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使由此产生的人民内部矛盾得到逐步化解,社会才能安定有序,才能逐步实现和谐。
简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个《决定》成为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指导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来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协调发展。因此,我们深入研究邓小平的和谐社会思想对于指导好当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