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秘书"一词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至迟可以上溯到后汉之际。但其涵义与今并不相同,东汉中央所设“秘书监”,职在管理图书著作;魏晋的“秘书郎”则是闲官,徒有其名而无所事事。真正在职能方面与现代意义上的秘书相近的人员,是秦汉时的郎、魏晋时的中书监令、南朝以后的中书舍人,以及唐、宋的翰林学士和明清两代的翰林院官。其中最为重要的当数中书舍人与翰林学士,亦既本文所介绍的“两制”。“两制”的鼎盛之时是宋朝。但“两制”的提法,却是五代就已有了的。《五代会要》卷13载的后晋开运元年的一道敕书说到“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旧分为两制,各置六员。……”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为何称为“两制”?这还得从唐代说起。
简介:任期制是官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定期任用制度,有助于政府对官员政绩的考核与评定,从而加强中央对各级官员的管理。在封建社会,地方官任期的长短不仅影响到吏治的得失,而且关系到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能否加强。中国古代地方官的定期移任制度是不断变化,逐步完备的。在宋代由于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特别是随着以资格用人和磨勘转官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官员任期问题备受重视。但是在当时冗官问题突出存在的客观影响下,宋代县级行政长官的任期制产生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本文试就宋代县级长官的设置及任期制的发展变化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作简要论述。 一、知县、县令的设置宋代县的长官称“知县”或“县令”,诸县事务以京朝官或武臣幕职领①,宋初称“判县事”,后改为“知县”或“县令”②。宋初制度规定,凡是户口多、地理位置重要、地域广的地区,一般都有朝官担任,称“知县事”,简称“知县”。边远地区的小县一般由选人担任,称“县令”,但后来添用京官或试衔幕职及三班使臣领县者也称“知县事”,还有军使兼“知县”者③。简言之,以京朝官领县称“知县”,以选入领县称“县令”④。 二、宋以前地方官的任期及宋代县级长官的任期 宋代以前,封建中央政权已对地方官员实...
简介:<正>(一)北宋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建立了统一的政权、客观上为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特别是由于商业繁荣和发达的对外贸易,促使城市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城市规划方面,宋以前城市内部的“坊”(居民区)和市(商业区)有明显区别,宋则取消封闭的坊墙,里坊制度明存实亡,并取消了集中的市场,形成住宅和商业混合的街道。随着人们对现实生活要求的提高,建筑造型艺术的成熟,建筑材料生产的发展,手工技术的明显提高,促使了建筑风格趋于纤巧秀丽,绚烂而富于变化,出现了各种复杂形式的楼台殿阁。并在装修、装饰和色彩方面增加了建筑的艺术效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