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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是行政诉讼制度中非常重要的问题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行政诉讼制度的运行状况。我国由于历史及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界限不清,关系混乱。当然,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厘清二者的关系,明确二者在行政诉讼中的界限是法制进步的必然。

  • 标签: 行政诉讼 司法权 行政权
  • 简介:在《看守所》立法中,如何进一步推动被羁押人的“人权保障”是理论界、实务界的热点问题之一。在梳理《看守所(送审稿)》中有关权利保障的重点法条基础上,进一步论述羁押替代性措施在现阶段,特别是在目前看守所监管工作整体水平有待提高、母婴保护及相应医疗保障措施制度性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对于被羁押人人格权保护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通过比较域外法律制度,特别是关于母婴保护、怀孕或哺乳妇女的医疗保障等具体规定,结合我国看守所监管实际,提出有关立法建议。

  • 标签: 看守所法 被羁押人 人格权 立法建议
  • 简介:采用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模型,基于四川省160个县(区)2000-2013年的面板数据对县域农业TFP的变化进行了测度和分解.研究发现:(1)县域农业TFP年均增长6.66%,增长速率呈现稳定态势;(2)技术进步是县域农业TFP增长的主要源泉,年均增长7.37%;技术效率变化和规模效率变化阻碍了县域农业TFP的增长,技术效率变化年均降低农业TFP增长0.58%;规模效率变化年均减少农业TFP增长0.14%;(3)县域农业TFP增长具有显著的区域差异,技术进步与规模效率变化是差异的主要来源.农业技术进步一方面推动了县域农业TFP的增长,另一方面却加剧了技术效率的差距.

  • 标签: 院四川 农业 县域 随机前沿 分解
  • 简介:我国网络第三方支付机构沉淀资金利息的归属及其使用去向问题备受社会关注。足以代表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普遍态度的《支付宝服务协议》与《财付通服务协议》均未确认用户对利息的所有权,由此引发新的法律问题。基于法律位阶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应当认为:当事人不可依约定排除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变更利息的权属;未经用户同意,部门法规无权规定利息的使用及去向。

  • 标签: 第三方支付机构 沉淀资金利息 孳息 归属及使用
  • 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国歌(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单位和部分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赴上海、吉林和辽宁进行调研,并就有关问题专门听取了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办公厅、外交部、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意见。

  • 标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草案 审议 国歌
  • 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8月28日下午对国歌(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8月30日上午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 标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 审议意见 修改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 草案
  • 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小企业促进修订草案进行了再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到一些地方进行调研,并就修订草案主要问题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法律委员会于7月31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 标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法律委员会 修订草案 审议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8月29日上午,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八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为了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对有关法律中涉及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等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是必要的,草案基本可行,赞同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 标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委员会 修正案 法官法 审议
  • 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8月28日下午对中小企业促进(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修订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8月30日上午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律委员会认为,修订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 标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法律委员会 修订草案 审议意见 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