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引言众所周知,新中国较系统的国际私法立法开始于1986年的《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200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出台,该草案第九编以“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为标题,全面系统地对国际私法加以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分为8章,共94条。涉及国际私法的总则规定和分则规定。全编内容完整、结构系统化,较之原《民法通则》第八章仅有的9条规定,是国际私法立法的巨大进步,反映了近16年我国国际私法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长足发展。本文主要关注的是从本编反映出的我国国际私法立法的价值取向及其立法模式、立法技术等方面的特点与不足。
简介:一、克服“重打轻防”或“片面预防”等倾向,正确处理好打击与预防的关系打击与预防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打击是预防的前提和基础,是遏制腐败的有效手段,而预防是治本的战略性任务,是打击的巩固和深化。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一方面,不能混淆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把打击当成目的,为打击而打击,偏离预防的目的;另一方面,也不能轻视打击作为手段的作用,没有有效的打击也难以实现预防的目的。只打不防,就会出现打不胜打的局面;只防不打,则会出现防不胜防的情况。只有做到打击的同时抓预防,预防的同时抓打击,防中有打,打中有防,打防结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充分发挥打防结合的整体功能,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简介:<正>近来,媒体关于反垄断的报道和讨论明显增多,说明反垄断问题确已成为我国法律界、经济界乃至社会公众关注的一个新热点。既然抓紧制定反垄断法已成为我国社会的共识,那么需要继续集中深入研究的问题就是,我国应该制定一部什么样的反垄断法。当然,这里涉及的问题很多,确需广泛发扬民主,充分集中民智。笔者认为,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无论其是否具有"滞延性"或"超前性",总是随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前进的。换言之,法律同样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我国的反垄断法是在21世纪之初制定的,当然应当具有新世纪的先进性。也就是说,我国的反垄断法应该在认真总结我国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