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学界关于行政信访制度的激辩重心已经从存废之争转为优化之争。中国行政信访制度的存在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社会土壤,行政信访制度的法制化进程不应脱离社会的实际而随意跨跃式前进。应当针对行政信访制度的独特纠纷解决机能,作司法化和非司法化并行的双轨制设计。
简介:非讼法理在小额诉讼程序中的适用,即在法院审理小额案件时交错适用职权进行主义、职权探知主义、职权裁量主义、书面审理主义、不公开主义等程序法理之活动。小额诉讼程序中非讼法理之适用体现了程序相称原理,有利于案件的快速、简易解决。我国在创设小额诉讼程序时可以在当事人选择适用不公开审理主义、当事人的处分权受到限制、适用职权裁量法理、应允许法官裁量采用自由的证明程序等方面适用非讼法理。
简介:公司清算制度是公司终止并退出市场的必经程序。作为公司清算义务人的股东对这一进程的顺利完成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在公司非破产清算中的民事责任规定缺失,《公司法解释(二)》初步构建了公司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体系。作为清算义务人之一的股东,在公司解散时起负有组织清算的义务。若股东怠于履行这一义务,则需要承担清算责任、清偿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简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财富,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与发展的危机,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对其进行保护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实践。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要尽快寻求一种综合有效的保护模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助力。
简介: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一条款的规定对司法机关打击贪利性犯罪,使犯罪分子不致因其犯罪行为而得到财物上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证.
简介:
简介:“来访群众若不是碰上迈不过去的坎,怎么会找我们求助?对自己的岗位工作如果敷衍塞责,怎么能够为来访群众排忧解难?做好控申工作,既要在职能上把握控申工作的定位,又要在思想交流时与来访群众换位,要在心灵上搭起一座通达来访者的心桥,向来访者倾注一份真挚的暖意,做到了这一点,再难缠的矛盾与问题都可以妥善解决。”这是自治区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黄景定谈起自己的工作时,对采访记者多次表述的感受。
简介:<正>俄罗斯国家杜马2002年10月11日通过俄联邦委员会2002年10月30日认可(2003年12月8日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联邦法调整的关系本联邦法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规定国有和自治地方所有的单一制企业(等单一制企业)的法律地位、财产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设立、改组和清算的程序。
简介:我国是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但在现代化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强大的冲击。如何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保护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权概念加以保护是必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究竟采用何种模式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界众说纷纭,有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特别法保护模式。但采用综合保护模式,即兼采传统知识产权模式和特别法保护模式的优点,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全面而充分的保护是较理想的方式。
简介:非规范职务行为是指不正确、不严格按照部门、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行使职权,突出表现为不作为甚至故意钻规章制度、法律的漏洞的乱作为。目前,非规范职务行为在各个行业均有所体现。如高校招生、图书采购、专业培训的折扣、返款等等,虽未被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亦未被相关部门认可、倡导。非规范职务行为虽可为单位、部门带来短期效益,但同时会对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不利影响,甚至诱发职务犯罪,给国家、集体造成损失。
简介:<正>合同法有什么用?谁使用?什么时候以及怎样使用?完整的回答需要对个人和组织之间几乎每一种类型的交易进行一次调查。在这篇报告中,研究局限于商业交易,并且主要限于制造商。另外,这篇报告将局限于描述有关什
简介:本文从"以法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本质区别开始阐述"法治"这个从古到今源自西方的"法治"观。其实,西方的法治被分为"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这两种,"形式法治"是实现"实质法治"的前提。而我国现今所提倡的"依法治国"则需要高度民主政治体制。这项要求其实是属于西方"实质法治"的范畴,因为西方的"形式法治"并不要求一定要有民主的政治体制。除此以外,无论是新自然法学代表人物富勒还是新分析法学的拉兹他们所提倡的法治概念,所列举出来的"形式法治"的基本要素或原则大体相同,这也是作为衡量与评价香港法治指数的最基本要素。
简介:在互联网信息化时代,电子支付已经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要想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需要解决当前一些非授权电子支付方面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非授权电子支付中的责任承担方面,当前我国在法律层面上还没有完善统一的规定,在当前互联网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等的背景下,以往的过错责任原则会对金融消费者造成损害,这就需要对各主体的法律关系进行深入分析,更好地保障电子支付安全.本文主要针对非授权电子支付中责任承担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立法方面的相关建议,以供参考.
简介:甘南藏族自治州作为一个藏族聚居的民族自治地方,该地区的刑事犯罪案件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传统的自然犯比重大;盗抢牲畜犯罪一直较为突出;命案大多发生在牧区,突发性强;刑事案件法外调解普遍存在。因此,为了妥善、及时地处理该地区的犯罪案件,维护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应当结合藏民族的特殊性,对“两少一宽”的刑事政策予以解读和贯彻。
简介:虽然我国刑法在民族自治地方变通施行仍具有现实意义,但是这一制度因缺乏可行性与合理性而面临困境。基于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互动、互补关系,刑法的变通施行完全可以通过程序法制度设计得以实现,即可以通过对刑事诉权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制度的变通立法来达到刑法变通施行的目的。这种程序法变通路径能适应刑法在民族自治地方变通施行的现实需要,有效摆脱刑法变通施行面临的困境,也是在恢复性司法理念下改革刑事诉讼制度的有益尝试。
简介:2012年,广西监狱工作迎来了61年的光辉历程。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61年来,全区监狱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简介:申诉人(原审赔偿请求人)次仁,别名才让、次仁央宗,女,藏族,39岁,文盲,经商,西藏自治区谢通门县人,居住在拉萨市八廓西街7号。委托代理人央金,西藏恒丰律师事务所律师。赔偿义务机关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付远志,该院检察长。复议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张培中,该院检察长。
简介: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15日至20日在南宁召开,按照会议议程,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在会上作了检察工作报告,特摘要如下:
简介:<正>非正当当事人制度是民事诉讼法学的难点之一,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出现非正当当事人应当怎样处理,学界远未达成一致。有观点反对法院依职权对非正当当事人进行变更;有的学者认为,应当在借鉴、吸收国内外观点的基础上,修正原有的更换非正当当事人的方式,由原有的法院依职权决定是否更换当事人改为由"当事人意思自治"来决定是否更换当事人,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对法院的职权做出限制;还有观点认为应继续采用原有
简介:将事实表达为客观真实是一种面向大众的政治表达,而表达为法律真实是一种面向法律职业者司法操作标准的专业表达.两种表达的共通性在于只追求事实之真,回避了可能的事实虚假及事实的非真实问题.但司法实践中认定的事实可能并非是完全真实的,因此产生了法学的表达与司法实践的背离.在事实认定可能并非真实的情况下,通过正当法律程序、协商与沟通以及法律论证,达到事实认定与判决的可接受性,是保障判决合法性的关键.
行政信访制度的司法化与非司法化研究
论非讼法理在小额诉讼程序中的适用
论公司非破产清算中的股东民事责任
浅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
对罪犯非物质性违法所得也应处置
新疆自治区举办第二届普法依法治理成果展
搭起心桥接民声——自治区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黄景定小记
俄罗斯联邦国有企业和自治地方所有的单一制企业法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
预防职务犯罪应从治理非规范职务行为抓起
商业中的非合同关系:一个初步的研究
此“法治”非彼“法治”——兼论香港的法治水平
非授权电子支付中责任承担法律问题的思考
少数民族刑事政策的内涵及适用——以甘南藏族自治州犯罪现状为视角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变通施行刑法的路径转换——从实体法到程序法
潮平两岸阔 风正一帆悬——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2014年1月18日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再论非正当当事人的识别及其处理模式——兼论我国非正当当事人处理模式构建的合理性
事实的真实与非真实:法学的表达与司法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