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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目前,对于国有公共设施设施或管理不善致人损害而产生的国家赔偿责任问题,我国尚无专门法律规定,这给司法实践工作带来很多困难。笔者试将此问题作以卜分析,以供同仁参考。一、法律适用问题。国家赔偿即国家侵权责任已成为各国法制中普遍确立的原则和制度,但是各国有关国家赔偿责任的立法体例却不尽相同。就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导致的国家赔偿责任而言,在法律适用方面大致有以下几种做法:一是直接适用民法规定,这主要是为那些无国家赔偿专门立法的国家所采用;二是以单行法规加以规定,但仍准用民事侵权法的一般原则;三是由专门立法加以规定,并在归责原则上与民法的有关规定区别开来。我国尚无国家赔偿专门立法,新近通过的《行政诉讼法》也未对国有公共设施致害

  • 标签: 国有公共设施 国家赔偿法 国家赔偿责任 致人损害 专门立法 公有公共设施
  • 简介:<正>随着改革开放的一步步深入,我国的经济正在高速向前发展。但是,作为经济发展起支撑力量的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桥梁、码头、港口、机场等却严重滞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从八十年代后期开始,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基础设施的建设必须吸引外资直接投资,通过几年的实践,已取得重大成效。如第一家中外合资股份制铁路企业广东平南铁路已成立,德国西门子公司参与广州市地铁建设,香港电话公司参与投资建设北京至香港光纤电缆项目。然而,尽管政府已经采取了诸多措施从政策、法律上给予外商以优惠、鼓励外商直接投资,但是在

  • 标签: 大型基础设施 利用外资 外商直接投资 投资回报率 基础设施项目 外商投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