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巨灾损失再保险再保险人会经常提到巨灾损失的严重后果。在过去五年中,全世界再保险人的保费收入总计约为75亿美元,而赔款则高达310亿美元(目前这一数字可能已达到了500亿美元)。作为巨灾损失再保险业务的接受公司,下列四个问题亟待澄清:
简介:
简介:根据1998年3月1日实施的《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但建工企业在实施此保险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投保手续欠完备,对职工的意愿尊重不够,保险金索赔权主体错位等,这些问题之所以存在,在法律关系方面,保险利益,自愿原则,风险转嫁等方面都存在着相关因素。完善相关法规,促进企业意外伤害保险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再保险业务的选择与安排(上)
大宗交易制度:机构投资者的特殊安排
对建筑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