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司法实践中,鉴定意见的质证常常流于形式,失之于浅,困之于难。为破解该难题,《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鉴定人、有专门知识人出庭制度。但并非所有案件均用到这些制度,而且实证研究表明,这些制度并未完全达到预期效果。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是没有从理论上剖析鉴定意见质证所面临的特殊性,也就是质证客体、质证主体、质证方法的特殊性。与普通意见相比,鉴定意见属于“二次生成的专业意见”。这就要求对鉴定意见采取“线性分段质证法”,即围绕“案件情况——检材——专业意见”这一线性过程展开质证。其中,普通人可胜任“案件情况”到“检材”的第一阶段质证任务,而“检材”到“专业意见”的第二阶段质证任务只能由专业同行才能胜任,为此,应实施鉴定人、有专门知识人同时出庭制度。
简介:2003年第3期《同舟共进》的"同舟视点"刊出李锐《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建议》,文章以"心忧天下"的心情和令人肃然起敬的勇气,擘肌分理、无所顾忌地言说了在现时来讲是惊世骇俗的敏感问题,且直面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要言不烦,深中肯綮,诚挚感人,掷地堪作金石声。诚如该刊主编所言:"为了‘使国家真正走上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的长治久安之道’,坦诚地说出他关于‘改革不合时宜的旧政治体制,加快民主政治建设’的肺腑之言,用意恳切而心胸明朗。"读罢着实令人叹为观止,景仰不已。深深感受到李老的"肺腑之言"里面,饱含着令人震惊的情见乎辞的深刻和巧发奇中的理性,颇值得人们"细心倾听"和思考。下面笔者仅就李老在"建议"中提出的有关"充分保证党内言论自由"的敏感话题谈点个人体会。
简介: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一安排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隳的专项工作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赋予的职权。
简介:津政发[2015]2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根据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的原则,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