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开篇到结束,在深化改革的各个领域都体现了继承与发展、变与不变的辩证思维。如何把握这种辩证关系,应该以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作为理论依据。把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与其具体环节、具体制度区别开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给我国改革开放哪些是应该改的,哪些是不能改的.提供了理论依据。改革开放30多年,两种改革观的争论从未停息过,争论始终离不开对国有经济针锋相对的不同认识。这说明国有经济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废。否定国有经济也就不可能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丧失了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社会主义制度将不复存在,更谈不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
简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与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均设立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但职权差异较大,理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含义应立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同时,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可知,代行职权的范围包括立法权、选举权和决定权,代行职权的时间从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开幕直到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由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本身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因而其不可能成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此时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仍能通过对中央人民政府具有约束力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