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9
361 个结果
  • 简介:刑罚行政处罚皆为国家对违反法律规范者的公权力制裁,但是因为制裁性质目的不同,所以在制裁行使的程序设计上有所不同。刑罚的目的在于惩罚预防犯罪,而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特定行政目的的达成,在复杂的法律体系中两者可能产生竞合现象。透过假设案例的分析,当刑罚行政处罚竞合时,应当从处罚根据的法律规范目的进行比较分析,如果两者的规范目的相同则刑罚具有优先性,如果规范目的不同则刑罚行政处罚可以并存。

  • 标签: 刑罚 行政处罚 法规竞合 一事不两罚
  • 简介:目次一、超越"规范事实"的二元对立二、悖论法律系统自创生三、法律系统的意义再生产四、悖论的隐藏和展开余论现代社会的法律系统是一个自我指涉的悖论系统。法律本身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一旦我们这样提问,我们就卷入了自我指涉的循环。为了使法律沟通持续下去,我们就必须隐藏这个由于自我指涉而产生的悖论,为此也会发明很多隐藏悖论的方法。比如,在法律论证中寻找"理由",借助"社会科学"解决法律分歧,在具体条文不能解决个案争议时诉诸"原则",等等。法律系统为

  • 标签: 法律自创生 悖论 自我指涉 卢曼 托依布纳
  • 简介:为了发挥经济犯罪立法保障人权和预防犯罪的双重功效,经济犯罪的罪状必须提升其概括性。而从经济犯罪的对象具体行为样态等方面进行“共性抽象”,则是提升经济犯罪的罪状概括性的必要途径。经济犯罪罪状中“兜底条款”的存在,既有其必要性,也有其合理性。而无论是从主观可贵性以及人身危险性,还是从法制体系的协调性,都有理由将“行政处罚”作为经济犯罪的罪状要件。对经济犯罪的罪状,应实行和坚持“相当性解释”“实质解释”,而“相当性解释”是专门针对经济犯罪罪状的“兜底条款”而提出。

  • 标签: 经济犯罪 罪状 兜底条款 行政处罚
  • 简介:船舶安全检查作为中国海事主管当局最核心的工作之一,由于海事行政法研究的严重滞后,使得对此项行为的概念和性质的认识存在偏差,进而造成功能定位的不当。针对上述问题,应当以中国本土实践为起点,并结合国际法和域外立法进行综合分析。船舶安全检查是中国特有概念,其性质应当定性为行政行为,船旗国监督检查的功能定位应当是“内部监督”“临检”,在船舶安全检查中对船员实施违法记分当属越权。

  • 标签: 船舶安全检查 船旗国监督检查 港口国监督检查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作为社会控制的工具,犯罪化非犯罪化、刑罚化非刑罚化乃是刑法变革的常态。为了控制交通风险和增强公民的规范意识,《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在刑法第133条后增加1条,作为第133条之一,即"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从而实现了危险驾驶行为的犯罪化。学界对此形成了大量的研究成果[1],集中体现有三:(1)对危险驾驶罪的规范理解适用进行解释学分析,包括其《刑法》其他条文(如第13条、第114条)之间的关

  • 标签: 危险驾驶 犯罪化 情节恶劣 非刑罚化 定罪处罚 法定刑
  • 简介:鉴定人制度是由鉴定人的概念、地位、资格、权利义务等方面构成的制度体系。一个科学公正的鉴定意见在诉讼中的正确运用不仅依赖于科学的鉴定体制、鉴定客体以及鉴定设备、鉴定技术、鉴定方法等因素,更依赖于鉴定人制度本身的科学性。我国大陆台湾地区虽同属大陆法系,但在鉴定制度方面却存在诸多差异。本文就台湾地区刑事鉴定人制度进行探讨,以期对推进我国大陆地区司法鉴定人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 标签: 司法鉴定人制度 台湾地区 刑事 借鉴 大陆法系 权利与义务
  • 简介:在欧洲一体化过程中,欧洲认同日益成为国内外学界和政界精英所认可的解决目前欧盟困境的决定性因素。而目前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政治、立法领域,对于欧盟司法系统的代表欧盟法院在司法职能发挥过程中对欧洲认同的影响在相当程度上有所忽视。本文从欧盟法院的制度框架入手,以对案例的分析为媒介,对欧盟法院职能发挥过程中对欧洲认同的影响进行分析,考察欧盟法院对于欧洲认同塑造的可行性、作用、成果和前景,为欧盟发展提供创新性的视角建议。

  • 标签: 欧盟法院 司法能动 欧洲认同 欧盟公民权 法律认同 政治
  • 简介:<正>由法律多元主义概念引发的法律扩展见解已经受到人类学的有力批评。其中西蒙·罗伯茨就论证:从分析角度来看,法律应该协商规则(negotialedorder)的形式保持区别。他那有说服力的论证支持了法律政府之间存有一种关联。然而,把那先于政府或独立于政府出现,但又不是协商规则的法律例子拒于研究之外。本文所认为的法律,既不能以协商规则,也不能以政府而加以识别。更确切地说,法律是一种通过其富有表现力和强烈抱负的特质以及它促进秩序和正义的思想主张而得以识别的知识体系。为了区分法律与其他思想意识体系,那么法人类学家就有必要更加关注法律形式的重要性。

  • 标签: 法律多元主义 法人类学 思想意识 罗伯茨 实践工具 萨利克法典
  • 简介:我国现行《刑法》对酌定量刑情节的范围没有给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对于某些事由是否属于酌定量刑情节,理论界难以达成共识,这直接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对酌定量刑情节适用的随意和混乱,影响了量刑公正和刑事司法的公正。欲改变此现状,必先树立起认定酌定量刑情节的标杆,即明确酌定量刑情节的判断标准,进而逐个考察各具体情节的性质,从而准确廓清酌定量刑情节的范围。

  • 标签: 酌定量刑情节 范围 社会危害性程度 人身危险性程度
  • 简介:<正>近年来,作为全国法院少年审判综合试点单位之一的曲靖……,当地人大常委会和驻曲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法院、法官同频共振,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挽救"失足"少年方面,为"折翼天使"撑起"保护伞",点亮"明灯",指引"归途"。代表:持续呵护少年"谢谢法官,我们一定会认真学习和改造,洗心革面,对自己的未来作出新规划。"这是前不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麒麟区人民法院联合在云南省未成年人管教所召开减刑宣告大会中的一幕。"青少年犯罪问题不是法院一家的事,是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伸援手。"早在2007年的当地"两会"上,作为人大代表的苏永宁,针对辖区未成年人犯

  • 标签: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预防青少年犯罪 少年审判工作 人大代表 中级人民法院 曲靖市
  • 简介:结合“旋某故意杀人案”的定性处理,可以认为《刑法》第20条第3款关于“特别防卫权”之规定实质上仅是正当防卫的注意规定特别提示,因而特别防卫权在规范解释上只能是“正当防卫权”,必须符合正当防卫的基本法理;在刑法规范解释上,还应注意区分防卫行为事后防卫和事后报复等滥用特别防卫权的行为之间的界限,滥用特别防卫权的行为依法不能成立正当防卫特别防卫权并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 标签: 特别防卫权 正当防卫 防卫不适时 滥用责任 规范解释
  • 简介:盗窃罪抢夺罪的界分,有新旧两种标准.“旧说”以行为人主观上认为是秘密或公然的偷抢行为作为界分标准,“新说”以是否以对物平和的方式抢夺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具有致人伤亡可能性作为界分标准.公开盗窃超出盗窃罪所能容纳的社会危害性的范畴,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刑法中也有相应佐证;“旧说”主客观具有一致性,不会扩大抢劫罪的犯罪圈,适应我国当前复杂的刑法实益.

  • 标签: 盗窃 抢夺 公然盗窃 界限
  • 简介:在强迫卖淫罪罪状表述的语法结构中,作为核心的动词'强迫'是三价动词。联系着行为人、被害人和卖淫行为三个行动元,只有在三个行动元全部齐备时,即强迫的受事者转化为卖淫的施事者时,强迫行为才告完成。区分既遂未遂的标准是行为人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法益侵害结果是否发生,强迫卖淫罪的保护法益包括人身权利、意志自由和社会风化,后者是其主要保护法益。只有被害人被迫卖淫时社会风化才受到现实的侵犯,所以只有被害人被迫实施了卖淫行为时,强迫卖淫罪才成立犯罪既遂。

  • 标签: 强迫卖淫罪 既遂犯 动词理论配价 法益侵害 妨害社会风化
  • 简介:法律形式法律渊源的关系比较复杂,但是我国学者一般将之作为等同的概念使用。这种观点导致了某些学术上的混乱,也导致法律形式和法律渊源各自的作用没能够充分发挥。正确界定法律渊源和法律形式,是实现二者区分的逻辑起点。法律形式是法律文本的表现方式;法律渊源是裁判规范的集合体,法官从中发现裁决案件所需要的裁判依据和裁判理由。由此可以得出二者之区分:从实践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指司法之法,法律形式之法是指立法之法;从内容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具有一定开放性的规则体系,而法律形式则是具有一定封闭性的规则体系;从路径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在司法适用过程发现和寻找的,法律形式之法是立法中形成的。司法适用之法完全局限于制定法之时,二者会出现种属统一,但是其概念内涵依然有着重大区别。

  • 标签: 法律形式 法律渊源 制定法
  • 简介:随着19世纪实体法、程序法正式分道扬镳,实体权利诉权各自进入了大体独立的轨道。然而,在此之前两者的关系并非如此。详细地展示其合、分进程的历史脉络,尝试描摹出此一基础课题的谱系,可以为学说的进一步讨论提供基础。

  • 标签: 诉权 实体权利 一元观 请求权
  • 简介:<正>【裁判要旨】股东表决权是股东的一项法定权利。股东表决权应否因股东瑕疵履行出资义务而受到限制,公司法对此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17条规定可以限制股东自益权,但未指向共益权。表决权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经济民主权利,原则上属于共益权,但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 标签: 股东表决权 出资义务 共益权 股东会决议 出资比例 股东权利
  • 简介:近年来错误的辨认结果被认为是导致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由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缺乏对刑事辨认的程序性规定,辨认程序缺乏可遵照的统一标准,导致实践中辨认的混乱局面;加之辨认本身存在一定的准确性风险,这便要求公诉部门做好对辨认证据的形式实质的严格审查,合格之后方可采信。而对于审查中存在的瑕疵辨认证据,公诉部门应当在结合全案证据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综合判断,以明确是否应予采信。

  • 标签: 公诉部门 辨认≯审查 采信
  • 简介:我国高职教育已经占据了高等教育的半壁河山,高等教育已经大众化,同时高职教育结构体系逐渐完善.但作为高职教育之一的法律高职教育在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通过对高职教育法律课程设置目的的分析,就高职教育法律课程内容、方式的创新进行探讨.

  • 标签: 高职课程 设置 创新
  • 简介:现代著作权制度一般将著作权分解为著作人格权著作财产权,并针对二者设计了不同的制度架构。通过对著作权发展路径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著作人格权的产生作者的觉醒以及民法上人格权的创设存在密切的关系,而在数字技术日益发展的当代社会,著作人格权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质疑。因此,深入分析著作人格权发展的内在机理和历史轨迹,有助于厘清著作人格权的性质,并藉此推断它在未来的走向以及将会对著作权制度产生的影响。

  • 标签: 作者 人格 著作人格权
  • 简介:税法上扣缴义务人未完全履行扣缴义务,脱法扣缴行为随之产生,扣缴制度的立法目的成空,追究扣缴义务人责任是为必然。依现行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不仅将视情况承担“补缴、追缴”,“限期改正、责令改正”、“刑事处罚”等主责任,而且需承担“滞纳金”,“罚款”或“滞纳金罚款”等一并使用的从责任。责任形态的复杂性和现行税法的诸多缺陷,导致扣缴义务人责任实务运用极为混乱。要想从源头上解决此问题,必须对扣缴义务人责任进行多维定性,以扣缴义务人基本权利的行使作为扣缴制度财政目的的边界,以财政目的的实现作为扣缴义务人义务履行、权利行使的边界。

  • 标签: 扣缴义务人 扣缴行为 脱法扣缴义务 扣缴义务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