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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柞水县小岭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县党代会、人代会精神。以全面完成工业产值36.43亿元。工业增加值13亿元,招商引资签约3.4亿元,到位资金1亿元,实施总投资8.33亿元的6个重点项目和5个重大前期项目为目标。狠抓落实。团结拼搏,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突破。

  • 标签: 管理委员会 工业区 柞水县 树形象 工业增加值 工业产值
  • 简介:近年来,中国法制史学科在很多大学、法学院面临被边缘化甚至被吞并的命运,作为法律史的一支--革命根据地法制史,更是冷门之中的冷门,甚少人去关注,相关研究成果对现实法治影响也微乎其微。以当代中国司法中极为受瞩目的司法调解为例,学者们宁愿去找在西方也是非主流的ADR,或"能动司法"作为理论依据,却忽略了扎根于新中国革命法制传统中的充满着乡土气息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此而言,新作《历史与现实的选择--陕甘宁边区法制创新研究》[1]的主题具有重要的意义,也表现了作者独具匠心的眼光。

  • 标签: 中国法制史 陕甘宁边区 历史与现实 创新研究 史学 革命根据地
  • 简介:我国《保险法》第68条禁止保险代位规范适用于人身保险之各险别,不仅在立论基础上陷入了观念上的误区,而且在解释论及立法论上挂一漏万、漏洞百出,并非妥当。未来之改进方向,应跳出所谓“人身无价”之迷思,从不当得利禁止原则加以考量,以现代“损害/定额保险”之二元论为依归重构保险合同之体系,将保险代位的规范范围定位于“损害补偿保险”。就人身保险是否适用保险代位规范而言,切忌从现行《保险法》第68条之“形式的法条规范”而为断言,应具体区分其给付基础在实质上究属损害保险抑或定额保险而异其适用,以符合保险法的损害补偿原则之法理。

  • 标签: 人身保险 保险代位规范 损害保险 定额保险
  • 简介:2013年1月31日,在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委书记赵永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他在会议闭幕时的讲话中说:"这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选举我担任常委会主任,这是各位代表和全省人民对我们的信任与重托。我们一定与全体代表一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方向,以3700万人民的利益为根本,认真加强

  • 标签: 制度理论 纪略 乡镇人大 法治陕西 国家权力机关 重大事项决定权
  • 简介:本文以系统工程在我国的发展为开端,结合法律知识解释了系统工程的基本原理;阐述了法治系统工程的基本概念与原理、法治系统工程与系统工程之本质区别,进而介绍了法治系统工程所采用的综合集成方法。此外,本文还论述了现代信息技术与法治系统工程的关系、系统工程对现代法律科学的优化功能。文章的结论是:法治系统工程是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 标签: 系统工程 社会系统工程 法治系统工程 综合集成 法治自动化 信息技术
  • 简介:在西安乃至西北地区肉食行业中,“方欣”产品已经成为著名品牌,成为广大消费者放心肉食品选购的第一目标。西安方欣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新赞在带领企业从一个濒临崩溃的食品加工企业跃居全省食品领军企业的艰苦历程中,在如火如荼的改革大潮中,创造了杰出业绩,展示出了青春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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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涉外单放货案件审理中,承运人往往以卸货港所在国存在特殊法律规定为由进行抗辩,认为自己依该特殊法律将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即已完成交付义务,不应再承担单放货的法律责任。在此类案件审理中,“卸货港所在地法律”往往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外国法律”存在界限模糊之处,直接影响到对“卸货港所在地法律”查明责任的归属。实质上,《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外国法律”属于根据冲突规范指引的准据法,而“卸货港所在地法律”属于承运人根据中国法中《单放货规定》第7条加以主张的免责事由,二者法律意义并不等同。对于卸货港所在地法律,应由当事人负证明责任。另外,承运人依据《单放货》第7奈规定主张免责,应同时证明两个事项:卸货港所在地存在特殊法律规定,根据该规定,承运人必须将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3局;承运的货物已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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